番外·他的面具(郑,200珠加更)
英华高中。
一个身材高挑的男生从高叁实验班教师办公室走出来,他生得清瘦,步履从容,英华的西式制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有风度。
“琦茗学长好~”
高二的学妹学弟见到他,一齐打了声招呼。
他点点头,微笑回应:“你们好。”无论是嘴角浅浅的梨涡,还是清亮温润的声音,都令如沐春风。
等郑琦茗走远,跟他打招呼的女生对旁边的男生说:“哎,学长真的好好啊,长得帅,学习好,性格还这么温柔,甚至到现在都没谈过恋爱,这种男人居然在叁次元存在啊。”
那个男生本来也在笑,听到旁边的女生这么一说,心里有些不舒服,反驳道:“可他是特招生啊,家里条件肯定不好,看男人不能光看外在吧。”
女生对他翻了个白眼:“我家有钱就行了,而且这叫做潜力股你懂吗?算了,你这种笨猪肯定理解不了。”
“喂,你什么意思......”
两个少女少男打打闹闹走远了。
郑琦茗已经回到了教室,他在的班级是实验班,大多都是特招生。
英华需要一些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来充点门面,因为不是所有学生最后都会出国,所以把国内高考成绩单搞得漂亮点也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相对保守的家长。
因此,班级氛围也相比其他班要安静许多,很多人课间也在埋头做题。
到了高叁,知识都已经学完,剩下的就是不断复习和查漏补缺。
郑琦茗的成绩非常优异,总是保持在年级前叁名。要知道,英华当时用高昂的奖学金招揽了不少地方的中考状元。
刚才老师找他也是在谈这件事,还有不到一年就要高考了,老师希望他能补一补英语,好好提升相对薄弱的地方。
他在初中之前一直在老家上小学,小城不重视英语教育,开蒙晚,到了初中他才学会了26个英文字母的音标发音,后面才慢慢赶上。
而在英华,很多学生从小就接受了比较好的外文教育,大多有自己的外国私教,频繁接触英文环境,许多人的目标就是出国,早早考了托福和雅思。
老师的建议很真诚,但也确实没什么用。按照他的成绩和往年录取排名情况分布,考上梦校如探囊取物。
人都不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他也不例外。
“郑琦茗,有人找你。”后门的同学喊他。
现在这个时间点来找他的,不用想也知道是谁,他按捺下心中的烦闷不耐,挂上一个友好的笑容走出教室。
一个棕色大波浪发型的女孩站在门口,妆容精致。
她走上前,撒娇似的挽住他的胳膊:“琦茗,下周末我要去参加宋少的生日派对,一个人去的话他又要嘲笑我没人陪了,你能不能当我的男伴啊。”
郑琦茗不动声色地把胳膊抽了出来,礼貌地拒绝:“不好意思,我不太习惯这些场合。”
“那我不要你做我男伴了,你就当去玩嘛~你学习这么努力,肯定很辛苦吧。”
他想起郑芬兰的“教导”:“你得利用好在英华读书的机会,多认识些人,那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孩子。”
真是令人作呕。
讨好不讨好不重要,但至少他不想得罪这些人。
他只能推辞:“我不确定下周末会不会有事,等我确定再告诉你。”
“好。”女生痴痴望着他的背影。
她马上就要去澳洲读书了。
*
他家离学校有些距离,走到公交车站,坐十站,下车还要再步行十五分钟。
这一圈都是出租屋,老旧的小区,墙壁斑驳,地上水渍混杂着油渍,是一楼早餐店泼到后门的污物。
走进逼仄的楼梯间,步行到第叁层,把钥匙插进发锈的锁孔,因为不够润滑需要巧劲才能把门打开。
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屋,本来是一室一厅,被改造成了两个卧室。
郑芬兰没有正经工作,主要靠和男人约会生活,给郑琦茗生活费也是什么时候想起来才会转账。
但是她对他的要求很高。
因为他是那个人的“儿子”。
*
那个人是郑芬兰的初恋,年轻时总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衬衫,俊秀腼腆,为了攒上大学的学费跑出去打工。
两个人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还没发生什么,他就去上大学了。
再见面是在隔壁市的一家花店,郑芬兰在那当店员,那个人走进来,西装革履,面容疲倦,要买一束最贵、最新鲜的花。
旧情人相见,天雷勾动地火,滚到一起。第二天,那个人抱着那束花离开了。
她安慰自己,反正本来也不是送给自己的。好在还是痛快了一场,没留什么遗憾。
没想到没几个月,她的肚子就大了起来。
“趁年轻,打掉吧。”
花店的店长是个中年女人,更有阅历的她知道单身女人带一个孩子的艰辛。
可她怎么舍得?
她摸着肚子,想的只是:孩子会不会像他爸爸那么漂亮?
孩子生了下来,皱巴巴的,像小猴子,一点也不好看。
她翻遍字典,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琦茗。因为他的父亲来自一个漫山遍野种满茶叶的地方,愿他如美玉,愿他如香茗。
她没有后悔生下他,但她不知道养孩子竟然这么花钱,攒了几年的积蓄在孩子的奶粉、尿布上花了大半,他还容易生病,看病买药又花去不少。
没有学历、没有时间、也没有工作经验的她,只能靠着自己还算不错的外貌条件,靠恋爱过活。
她本来是没有什么怨气的,路是自己选的,孩子是自己生的。
用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个小户型的房子,还没装修,但她很满意。
直到她在县城商场的电子屏幕上看到那个人熟悉的脸,才意识到他现在竟然是上市公司的总裁了。
发现郑琦茗的生父从穷小子变成有钱人之后,她就带着初中刚刚毕业的他离开家乡,在这座城市漂泊。
然而,不幸的是,那个男人早已成家立业。而且还有一个只比他小几个月的儿子。
她上网搜他妻子的照片,她叫张楠,那个女人长得不柔美,英气逼人,他们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甚至有各自的百度百科。
他们还有一个非常优秀的儿子。上网一搜,就能搜出来许多他获得各种竞赛的奖项。
那个男孩长得很帅气,剑眉星目,五官硬朗,比起他爸爸,更像他妈妈。
他叫“秦澈”。
他的父亲秦宝禾,也是郑琦茗的父亲。
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
完全不同的命运。
她无法接受。
*
从那以后,郑琦茗熟悉的母亲就不见了。郑芬兰为了离他们更近一点,带着他背井离乡搬到了这座城市。
无论他取得多好的成绩,她都不够满意。因为他必须比那个男人的儿子更加优秀。
作为一个私生子,无人知晓的私生子。郑芬兰的尊严让她必须带着一个优秀到无可挑剔的孩子出现在秦宝禾面前。
“他一定会很高兴的。”母亲笑着对他说,跟他描绘被认回秦家之后的荣华富贵。
她日益阴晴不定,一会儿默默看着他,流下眼泪,说他长得像他生父;一会儿动辄打骂他,言辞激烈,说他比不上那个人的另一个儿子,不配做他们的孩子。
“秦澈”这个名字,他听过太多遍。
同父异母的弟弟,母亲口中“夺走了属于你的人生”的人。
郑琦茗搜了秦宝禾的发家史,无非是那一套,高学历的穷小子靠着一张不错的脸得到富家小姐的赏识,然后在人家娘家的支持下过关斩将、一路飞升的故事。
他的母亲不信,只是觉得张楠抢了她的男人,秦澈偷走了他的人生。
然而,他也确实忮忌秦澈。
不然为什么要在听梅晓眉说“林浩淼”和他关系匪浅的时候,改变心意去见她呢。
郑琦茗收拾完家里乱糟糟的衣物,做好饭简单吃了点,就回到自己的卧室。
里面只堪堪放得下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好在他东西不多,只有必要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打扫得很整洁,几乎有些一尘不染。
最要命的是,房间隔音很差,郑芬兰有时候会带男人回家,令他不胜厌烦。
坐在床上,生活就像这件小房间,一眼就望到了头。
还有不到一年就要高考了,郑芬兰叮嘱过无数次,一定要考上最好的学校,才有资格被认回秦家。
他不置可否。只是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想要破坏这一切,凭什么他的人生只是她实现自己遗憾的工具?
打开手机,滑倒那个女生的对话框。点进去头像看她的朋友圈,一张月亮照耀大海的背景图,里面内容不多,也没什么自拍或者暴露隐私的内容。
他兴致寥寥地往下翻,看到今年2月的一个朋友圈,是春节聚餐的大合照。
点进去,他一眼就认出来“秦澈”和“秦宝禾”的存在。他和秦宝禾确实长得有几分相像,这感觉令人作呕。至于秦澈,哪怕是和这么多长辈一起吃饭,也是一副死人样子。
目光滑过这些人,最后落在一个恬静微笑着的黑发女生脸上。
这样看,他倒是有些印象了。
下暴雨那天,微胖的女生狼狈地站在走廊屋檐下,衣服、头发溅上了许多散落的雨珠。
他确实送她走了一段路,虽然他回家的方向和地铁站完全相反,但是看那个女生一副不爱麻烦别人的样子,他才骗她说是顺路。
她个子还挺高的,一路上都低着头,不怎么说话。头发、眉毛和眼睛都是乌黑的。
一个毫无记忆点的普通女生,不够漂亮,甚至过于朴素。
秦澈的品味比他想象中还要差。
想到这里,他几乎失去了见面的心思。但是约好的事,也不好改变,毕竟在她心里,他应该是一个善良又乐于助人的形象吧。
郑琦茗闭上双眼,长长的羽睫垂下,投射出倦怠的阴影,生活实在太无聊了。
去见见她吧。
即使这也改变不了什么。
一个身材高挑的男生从高叁实验班教师办公室走出来,他生得清瘦,步履从容,英华的西式制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有风度。
“琦茗学长好~”
高二的学妹学弟见到他,一齐打了声招呼。
他点点头,微笑回应:“你们好。”无论是嘴角浅浅的梨涡,还是清亮温润的声音,都令如沐春风。
等郑琦茗走远,跟他打招呼的女生对旁边的男生说:“哎,学长真的好好啊,长得帅,学习好,性格还这么温柔,甚至到现在都没谈过恋爱,这种男人居然在叁次元存在啊。”
那个男生本来也在笑,听到旁边的女生这么一说,心里有些不舒服,反驳道:“可他是特招生啊,家里条件肯定不好,看男人不能光看外在吧。”
女生对他翻了个白眼:“我家有钱就行了,而且这叫做潜力股你懂吗?算了,你这种笨猪肯定理解不了。”
“喂,你什么意思......”
两个少女少男打打闹闹走远了。
郑琦茗已经回到了教室,他在的班级是实验班,大多都是特招生。
英华需要一些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来充点门面,因为不是所有学生最后都会出国,所以把国内高考成绩单搞得漂亮点也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相对保守的家长。
因此,班级氛围也相比其他班要安静许多,很多人课间也在埋头做题。
到了高叁,知识都已经学完,剩下的就是不断复习和查漏补缺。
郑琦茗的成绩非常优异,总是保持在年级前叁名。要知道,英华当时用高昂的奖学金招揽了不少地方的中考状元。
刚才老师找他也是在谈这件事,还有不到一年就要高考了,老师希望他能补一补英语,好好提升相对薄弱的地方。
他在初中之前一直在老家上小学,小城不重视英语教育,开蒙晚,到了初中他才学会了26个英文字母的音标发音,后面才慢慢赶上。
而在英华,很多学生从小就接受了比较好的外文教育,大多有自己的外国私教,频繁接触英文环境,许多人的目标就是出国,早早考了托福和雅思。
老师的建议很真诚,但也确实没什么用。按照他的成绩和往年录取排名情况分布,考上梦校如探囊取物。
人都不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他也不例外。
“郑琦茗,有人找你。”后门的同学喊他。
现在这个时间点来找他的,不用想也知道是谁,他按捺下心中的烦闷不耐,挂上一个友好的笑容走出教室。
一个棕色大波浪发型的女孩站在门口,妆容精致。
她走上前,撒娇似的挽住他的胳膊:“琦茗,下周末我要去参加宋少的生日派对,一个人去的话他又要嘲笑我没人陪了,你能不能当我的男伴啊。”
郑琦茗不动声色地把胳膊抽了出来,礼貌地拒绝:“不好意思,我不太习惯这些场合。”
“那我不要你做我男伴了,你就当去玩嘛~你学习这么努力,肯定很辛苦吧。”
他想起郑芬兰的“教导”:“你得利用好在英华读书的机会,多认识些人,那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孩子。”
真是令人作呕。
讨好不讨好不重要,但至少他不想得罪这些人。
他只能推辞:“我不确定下周末会不会有事,等我确定再告诉你。”
“好。”女生痴痴望着他的背影。
她马上就要去澳洲读书了。
*
他家离学校有些距离,走到公交车站,坐十站,下车还要再步行十五分钟。
这一圈都是出租屋,老旧的小区,墙壁斑驳,地上水渍混杂着油渍,是一楼早餐店泼到后门的污物。
走进逼仄的楼梯间,步行到第叁层,把钥匙插进发锈的锁孔,因为不够润滑需要巧劲才能把门打开。
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屋,本来是一室一厅,被改造成了两个卧室。
郑芬兰没有正经工作,主要靠和男人约会生活,给郑琦茗生活费也是什么时候想起来才会转账。
但是她对他的要求很高。
因为他是那个人的“儿子”。
*
那个人是郑芬兰的初恋,年轻时总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衬衫,俊秀腼腆,为了攒上大学的学费跑出去打工。
两个人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还没发生什么,他就去上大学了。
再见面是在隔壁市的一家花店,郑芬兰在那当店员,那个人走进来,西装革履,面容疲倦,要买一束最贵、最新鲜的花。
旧情人相见,天雷勾动地火,滚到一起。第二天,那个人抱着那束花离开了。
她安慰自己,反正本来也不是送给自己的。好在还是痛快了一场,没留什么遗憾。
没想到没几个月,她的肚子就大了起来。
“趁年轻,打掉吧。”
花店的店长是个中年女人,更有阅历的她知道单身女人带一个孩子的艰辛。
可她怎么舍得?
她摸着肚子,想的只是:孩子会不会像他爸爸那么漂亮?
孩子生了下来,皱巴巴的,像小猴子,一点也不好看。
她翻遍字典,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琦茗。因为他的父亲来自一个漫山遍野种满茶叶的地方,愿他如美玉,愿他如香茗。
她没有后悔生下他,但她不知道养孩子竟然这么花钱,攒了几年的积蓄在孩子的奶粉、尿布上花了大半,他还容易生病,看病买药又花去不少。
没有学历、没有时间、也没有工作经验的她,只能靠着自己还算不错的外貌条件,靠恋爱过活。
她本来是没有什么怨气的,路是自己选的,孩子是自己生的。
用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个小户型的房子,还没装修,但她很满意。
直到她在县城商场的电子屏幕上看到那个人熟悉的脸,才意识到他现在竟然是上市公司的总裁了。
发现郑琦茗的生父从穷小子变成有钱人之后,她就带着初中刚刚毕业的他离开家乡,在这座城市漂泊。
然而,不幸的是,那个男人早已成家立业。而且还有一个只比他小几个月的儿子。
她上网搜他妻子的照片,她叫张楠,那个女人长得不柔美,英气逼人,他们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甚至有各自的百度百科。
他们还有一个非常优秀的儿子。上网一搜,就能搜出来许多他获得各种竞赛的奖项。
那个男孩长得很帅气,剑眉星目,五官硬朗,比起他爸爸,更像他妈妈。
他叫“秦澈”。
他的父亲秦宝禾,也是郑琦茗的父亲。
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
完全不同的命运。
她无法接受。
*
从那以后,郑琦茗熟悉的母亲就不见了。郑芬兰为了离他们更近一点,带着他背井离乡搬到了这座城市。
无论他取得多好的成绩,她都不够满意。因为他必须比那个男人的儿子更加优秀。
作为一个私生子,无人知晓的私生子。郑芬兰的尊严让她必须带着一个优秀到无可挑剔的孩子出现在秦宝禾面前。
“他一定会很高兴的。”母亲笑着对他说,跟他描绘被认回秦家之后的荣华富贵。
她日益阴晴不定,一会儿默默看着他,流下眼泪,说他长得像他生父;一会儿动辄打骂他,言辞激烈,说他比不上那个人的另一个儿子,不配做他们的孩子。
“秦澈”这个名字,他听过太多遍。
同父异母的弟弟,母亲口中“夺走了属于你的人生”的人。
郑琦茗搜了秦宝禾的发家史,无非是那一套,高学历的穷小子靠着一张不错的脸得到富家小姐的赏识,然后在人家娘家的支持下过关斩将、一路飞升的故事。
他的母亲不信,只是觉得张楠抢了她的男人,秦澈偷走了他的人生。
然而,他也确实忮忌秦澈。
不然为什么要在听梅晓眉说“林浩淼”和他关系匪浅的时候,改变心意去见她呢。
郑琦茗收拾完家里乱糟糟的衣物,做好饭简单吃了点,就回到自己的卧室。
里面只堪堪放得下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好在他东西不多,只有必要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打扫得很整洁,几乎有些一尘不染。
最要命的是,房间隔音很差,郑芬兰有时候会带男人回家,令他不胜厌烦。
坐在床上,生活就像这件小房间,一眼就望到了头。
还有不到一年就要高考了,郑芬兰叮嘱过无数次,一定要考上最好的学校,才有资格被认回秦家。
他不置可否。只是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想要破坏这一切,凭什么他的人生只是她实现自己遗憾的工具?
打开手机,滑倒那个女生的对话框。点进去头像看她的朋友圈,一张月亮照耀大海的背景图,里面内容不多,也没什么自拍或者暴露隐私的内容。
他兴致寥寥地往下翻,看到今年2月的一个朋友圈,是春节聚餐的大合照。
点进去,他一眼就认出来“秦澈”和“秦宝禾”的存在。他和秦宝禾确实长得有几分相像,这感觉令人作呕。至于秦澈,哪怕是和这么多长辈一起吃饭,也是一副死人样子。
目光滑过这些人,最后落在一个恬静微笑着的黑发女生脸上。
这样看,他倒是有些印象了。
下暴雨那天,微胖的女生狼狈地站在走廊屋檐下,衣服、头发溅上了许多散落的雨珠。
他确实送她走了一段路,虽然他回家的方向和地铁站完全相反,但是看那个女生一副不爱麻烦别人的样子,他才骗她说是顺路。
她个子还挺高的,一路上都低着头,不怎么说话。头发、眉毛和眼睛都是乌黑的。
一个毫无记忆点的普通女生,不够漂亮,甚至过于朴素。
秦澈的品味比他想象中还要差。
想到这里,他几乎失去了见面的心思。但是约好的事,也不好改变,毕竟在她心里,他应该是一个善良又乐于助人的形象吧。
郑琦茗闭上双眼,长长的羽睫垂下,投射出倦怠的阴影,生活实在太无聊了。
去见见她吧。
即使这也改变不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