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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信

    程奕朗在大宅的书桌上,固定放着一沓厚厚的资料,甚至没有用文件盒收起来。
    因为他一得空,就会仔细翻阅,即使已经倒背如流。
    这是夏晴仪离境那日,所有从Z市机场出境的人员名录,以及这一年多来程氏搜集到的,他们的详细信息。
    不局限于外国面孔,也不局限于只在A国入境。
    因为左医生的证言是孤证,除了他,就只有短暂交谈过的护工和护士证实矮个的是亚洲面孔,没人再能说出另两个的样貌,就连他们自己监控看了无数遍也无法确认是不是真的老外。
    至于A国入境,就更多可能了,路过转机,想到哪不行。
    反侦察能力那么强的人,换个身份易如反掌,他们也许早就不在A国,又或许根本没进A国。
    程奕朗捏了捏眉间,闭上了眼。
    她现在好不好?
    吃得香么?睡得好么?
    眼睛能看见了吗?
    平常,都有在做什么呢?
    孩子,他们的孩子,应该有半岁了吧?
    一定和她一样可爱,笑起来,是不是也和她一样甜?
    手机屏亮起,一条信息弹了出来,是程奕阳的:
    “晴仪来信了!!!”
    程奕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手抖了几下,才点中他发来的图片。
    是手写的实体信,寄给方筱柔的。
    “筱柔:
    你好吗?
    对不起,那时走得匆忙,没来得及跟你说。
    我很好,已经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开始新的生活。
    我想,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去了。
    别找我,也别挂念。
    爱你。
    祝安好,晴仪。”
    寥寥数字,程奕朗却看了很久。
    只用一个“很好”,就概括了自己的近况。
    没说眼睛,也没说孩子。
    这封信,更像是一次诀别。
    以前的她心里藏不住事,娇软的嗓音,叽叽喳喳的,活泼的小百灵鸟儿。
    如今,却只写了这么些字,就想让曾经最好的朋友,想都不要再想自己。
    晴晴,你真的过得好吗?
    你是不会再回去,还是,再也回不去了?
    握紧了拳,程奕朗全身都在抖。
    “笔迹不一样。”
    “是的,方筱柔去找了他们局的痕检专家,说因为视力的变化,笔迹会有改变,尤其她这样彻底的……”
    程奕阳尽可能避免“失明”这样的词,继续说:
    “重新练字,重构笔顺都有可能,至少在写自己名字的时候,晴仪还是保持了以前的习惯,专家认为这封信,应该是她亲笔。”
    “嗯。”
    “尽管她很注意了,但仔细的话,还是能看到每行,都会出现触顶和触底的笔画。很可能是隔着辅助的格子一行行写的,也就是说,她现在——”
    “依然看不见。”
    程奕朗接上了他的话:“能请她把信给我么?”
    “估计不行……”
    程奕阳在这头说得无奈:“不过我会问的,尽量。”
    “谢了。”
    程奕阳想跟他说伊芸回京了,后来想想没意义,也就懒得提了。
    软磨硬泡的程奕阳,终于在两个月后守得云开,从松口的方筱柔那儿拿到了信,亲自送至L城。
    程奕朗迫不及待打开。
    情不自禁,抚上那些干透了的墨迹,仿佛想要透过这些字,就能牵引上背后的夏晴仪。
    她练过书法,写得一手漂亮的蝇头小楷,平时做笔记要速度,会常带连笔。
    这封信,除了她自己的名字有连笔,其他字都一板一眼。
    不灵动,每一笔,都好似用了力才能写得出来似的,像一二年级小孩的笔触。
    是墨的问题?
    不像,普通签字笔的黑色,出水均匀,没有断墨痕迹,肉眼看不出蹊跷,得做个检测分析。
    笔顺还算正常,字间距不平均,单字结构有一点点不明显的错位,专家说如果是全失明的状态,写成这样是相当不错了,一定练习了很久。
    纸张的规格,是A国惯用的B5大小,并非C国常用的A4或者16开。
    纸质,指尖沿着边缘来回搓碾几十回,特别常见,没什么特别,也要做个材质分析。
    邮戳,T州,位于A国东南部。
    他脑海里马上浮现出那沓信息上和T州有关联的人。
    “诺亚。”
    数般交代下去。
    “是。”
    他早该想到的,只是个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只靠父亲,怎会值得程荣盛如此高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诺亚身上的宝藏正逐步被他发掘出来。
    犹记起,程荣盛声音低哑,笑得狡黠:
    “我只说他调皮捣蛋,可从没说过他不聪明。他是精力旺盛坐不下来,但读书成绩也不赖啊哈哈哈。”
    如今诺亚对于他,早不仅仅是保镖,还是特助,是副手,更是生死兄弟。
    T州,一个穿着侍者制服的雀斑男人,怯怯地低着头,不敢看面前充满肃杀之气的一群人,尤其正坐着的这位。
    “这个信封,有印象么?”
    一个用过的信封被装在透明证物袋里,推到面前,他忙不迭点头。
    “谁让你寄的?”
    “一,一个女人。”
    “描述她的长相。”
    程奕朗朝旁边同样坐着的一人使了个眼色,那人正手持一支铅笔,笔尖朝着桌上的大白纸,点头,等着落笔。
    “呃,她戴着墨镜,我看不出她的样子。”
    “那就说你看得出的。”
    “她打扮有点复古,戴着一顶帽檐很宽的帽子,长头发,棕色的,应该是浓妆,因为涂了很红的口红。”
    “多高?”
    “她坐着,我没注意,是买单的时候,给了我很多小费,让我顺便帮她寄这封信。”
    “她一个人来的?”
    “是的。”
    “点了什么?”
    “一杯咖啡。”
    “有没有见到拐杖之类的,辅助行走的工具。”
    “呃,没有……应该是没有。”
    画像的人给这侍者看自己的草稿,他想了想:
    “嘴唇比这厚一倍,鼻子还要高点,头发长到胸部这儿。”
    程奕朗盯着他:“不是亚裔相貌?”
    犹豫:“我猜,不是。”
    程奕朗接过画稿,面无表情。
    让手下送走那侍者,给了笔钱让他闭嘴。
    回到车上:
    “诺亚,监控。”
    “得嘞。”
    程奕朗盯着出现在笔电屏幕里的女人,和画上的如出一辙。
    那女人身穿大风衣长裙,套了双长筒靴,在这个天气不算突兀,但程奕朗感觉得到,不仅容貌,她也在掩饰自己的身材。
    身高参照刚刚实地探查的店面橱窗高度,大概比夏晴仪要高10公分左右,但因为靴子有跟,实际可能只高5公分。
    最重要的,她戴着墨镜,行动却很顺畅,完全没有眼睛不方便的问题。
    虽然有复明的可能,但他知道,这不是夏晴仪本人。
    意料之中。
    但:“朗哥,太多了,现在筛出五百万,六百万……”
    看着还在跳蓝的进度条,程奕朗放弃用画像来识别的法子,继续思索。
    嘴唇很厚,很厚:“化妆能把鼻梁画高或者低,把嘴唇画厚或者薄么?”
    “那肯定可以吧,不过这就不是化妆,而是易容了。”
    程奕朗屏住了呼吸,他们的警惕性依然很高,有可能是没出现过的新人,也不排除是那三个人的其中一个穿女装易了容,不是有个170CM左右的男人么。
    “能否拿到这地界那天所有的监控?”
    “有联网的就没问题,但是朗哥,那几天正好是全A最大的乡村摇滚音乐节,这儿的人口暴涨了几倍,大海捞针可能都没那么难。”
    程奕朗闭上了眼,把身子往椅背重重一砸:
    “循着这女人的路线,找。”
    “是。”
    诺亚的效率很高,黑遍该市当天所有的联网监控,输入清晰的画像直接对比,很快就得出了结果。
    果然易了容,改了装束,似乎从天而降,又忽然消失。
    笔墨和纸张的检测结果这时候也传了进来,都是A国各地能买到的普通产品,没有任何异常。
    线索又断了,只能:
    “先别放T州,盯着,也许他们不是那几天过来,只是趁着人多浑水摸鱼而已。”
    “是!”
    “还有,名单上那些和T州有关的人,调查他们那段时间的去向。”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