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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节

    人鱼养龙进行时 作者:童格

    第34节

    不……

    警戒的守卫警戒着靠近汉杰斯,然而却没有遇到任何预料中的反抗。

    汉杰斯整个人像是突然被挖空的木偶,脑子彻底停止运转,任由别人像拖着死狗一样,把他从现场拽走。

    就在此时,从光明教会里传来两个人剧烈争吵的声音。

    “活祭再多也没用。不行!不行!就是不行!到底我要说多少个不行才够!?”

    ☆、第三卷·楔子(中)

    “活祭再多也没用。不行!不行!就是不行!到底我要说多少个不行才够!?”这是一个老头儿的声音:“愤怒!憎恨!绝望!我要的是这种极端的情绪,你到底懂不懂!?唯有这样,才有可能使能量转换的效用达到最大,从而进化出最强的人形武器。你的这些手下,各个儿冷血无情,身体素质再高又如何,连生气都不会,妈的我要来有何用!?”

    回答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提供不了您所需要的情绪,我很抱歉。但普通人类根本就没办法活着熬到实验的最后阶段。更何况,全世界最后的鳄人都在这里,错过今天,恐怕以后就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出发前,已在七殿下面前发过军令状,若不能完成这次任务,则提头去见他。所以,即使您不满意我的手下,但恐怕现在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和发飙的老头儿相比,中年男子的声音更为沉静和冷漠。只不过,虽然礼貌,但态度却很强硬:“所以,这二十七名初阶光明圣骑士,您今天是用也得用,不用,也得用。普法瑟学士大人,请您不要妄图拖延时间,请立刻做出选择。”

    “谁?拖时间?”普法瑟老学士显然是被他最后一句话给气笑了,“哈,感情我刚才说的全都白讲了。爱德华是个疯子,听不懂人话,你是他养的狗,怎么也听不懂人话呢?”

    “您侮辱我没关系,但是绝对不可以侮辱七王子殿下!”噌的一声武器出鞘声,雷戴厉声道,“我曾在光明之神面前宣誓,要用自己的生命,来维护王子殿下的尊严。普法瑟学士大人,请您,收回刚才说的那句话!”

    中将大人很生气,可没想到,老学士比他更生气。他用一声惊天动地的“屁!”开启了骂局,“雷戴!你居然敢威胁我!?我告诉你,爱谁谁,老子不干了!请你出门,右转,找你们可亲可爱的红衣主教去。你怎么不把刀架到他的脖子上去?从异族的身上提取魔力,这事儿,那老混账干的可要比我熟练多了。”

    “但是,他无法将魔力直接注输到人体。”雷戴冷漠地说出问题的关键之处。

    普法瑟用鼻子“哼”了一声,沉默片刻,雷戴终于迟钝地补了一句称赞:“全国上下,只有您才有这个能力。”

    普法瑟的态度这才稍微缓和下来:“算你还有点见识。欧兰大陆的魔力本来就稀缺,只有一些古老的异族拥有比较纯粹的魔力。从他们的体内提取魔力,本就已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更何况,还要把这股魔力注输到人类的身体里,试图促使二次进化,创造出远古传说中的最强士兵。这难度,呵呵,我不怕实话告诉你,除了我,这天下就没第二个敢做这个实验的人,就算红衣主教也不行。”

    雷戴中将补充:“还要能够自由使用魔法。”

    “你干脆杀了我好了!”普法瑟简直要气炸了,“如果学士府没有将人体试验列为禁忌的话,我是说什么也不会同意与七殿下合作的!跟你们这些当兵的简直没法儿沟通。你根本不知道这项实验的跨时代意义,全天下独一无二,你懂不懂?哎,算了,你不懂,气死我了。”

    说话间,二人走出光明教会的大门。

    愤怒的普法瑟老学士气鼓鼓地走在前头,雷戴中将毕竟不敢真的伤他,于是只好把威胁用的刀收起来。白发老头儿气的脸都红了,边走还边说:“看到这些白衣服的狗屁圣骑士,我就生气。就算我强行把鳄人身上的魔力,强行灌注到他们身体里又如何,最后还不是失败!”

    恰在此时,士兵拖着汉杰斯经过二人眼前,普法瑟老学士一边吼着“绝望!你懂吗!?我要绝望!”,一边扭头,结果刚好对上汉杰斯的脸。

    汉杰斯像是没了灵魂的躯壳,被粗心的士兵拖得撞在木桩上,旁人看着都觉得疼,然而,汉杰斯却完全没有反应,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

    像是一个已经绝望的人。

    喋喋不休的普法瑟老学士,蓦地闭上嘴。

    雷戴则蹙眉,不悦地看着汉杰斯说:“今天是谁负责守卫?怎么把沼泽镇的平民给放了进来。”

    一个士兵主动出列。雷戴上下看了他一眼,冷漠地说:“自己下去领三十军棍。”士兵向他行了一个军礼,后脚跟用力碰靠一下,转身下去,主动受罚去了。

    “绝望的情绪有了……至于身体……咦?居然没有中鳄人诅咒的样子,嗯……”普法瑟老学士若有所思地盯着汉杰斯,“有点意思。”

    雷戴处理完手下,一回头,结果发现刚才还站在自己身边的老学士,竟然不见了,顿时心下一惊。抬头,诧异发现,普法瑟竟然走下楼梯,半蹲在那个沼泽镇的贱民耳边,低声对他说了些什么。

    也不知道普法瑟究竟说了些什么,上一秒还奄奄一息的汉杰斯,突然暴跳如雷,一跃而起,张牙舞爪地朝雷戴扑过去,嘴里还歇斯底里地喊着:“是你!原来是你!幕后黑手!我要杀了你给皮特报仇!”

    当然了,汉杰斯压根儿就没能摸到雷戴中将的脚边,周围的士兵很快就将他镇压下去。但是,肉体虽然遭到了镇压,但精神上的憎恨,却如熊熊烈火扑向雷戴。

    雷戴被这一出意外搞得一头雾水,转头问普法瑟:“你到底和他说了什么?”怎么眨眼功夫,他就像看仇人一样地看我?

    汉杰斯脖子被士兵狠狠地摁在地上,四肢被重重压在地上,整个人又狼狈又难堪。然而,他却好像一头燃烧的雄狮,倔强的抬起头来,隔着无数人群,愤怒的瞪视着高高在上的雷戴,牙齿咬得咯吱作响,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啃食骨肉。

    普法瑟却摸着下巴的胡子,沉默的观察了汉杰斯很久,很久,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扭头对雷戴笑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改变主意了。”

    “您的意思是……”雷戴迟疑的看着普法瑟,片刻,脸上绽放出由衷的喜悦,“实验可以继续了!?这真是太好了,您需要哪一个圣骑士?不,随便您选哪一个,多少个,都行。我们马上就开始。”

    “你先别着急。”普法瑟打断他的话,“我还有一个条件。”

    老学士伸出右手,指着被镇压的汉杰斯说:“我要他当我的实验体。”

    “一个低级贱民?”雷戴困惑。

    汉杰斯仇恨地瞪着雷戴。

    普法瑟老学士笑而不语。

    便在此时,一个骑士上前,向雷戴汇报目前工作的最新进展,告知所有的“货物”已经运到,剩下的镇民也都已经开始诅咒发作。问题的关键是,他们的家人却并不知情,还留在屋子里。骑士向雷戴请示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难道还要我教你吗!?”雷戴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轻描淡写的回了一个字,“烧。”

    “是。”骑士行了一个礼,转身下去,冷漠地执行屠镇任务。

    汉杰斯被拖进了教会里,不出片刻,里头爆发出凄惨的尖叫。那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战栗,直听得人毛骨悚然,活生生将教会成了一件鬼屋。旁人即使站在门外,也忍不住连连后退几步,唯恐避之不及。

    两个小时后。

    在一片惊讶的尖叫声中,已经失去人样的汉杰斯挣扎着最后的力气,挣脱重重束缚,冲出地狱般的教会房子。此刻的他,容貌全毁,看上去就像个来自地狱的魔鬼。可是,那双眼睛里,却闪烁着充满感情的光芒。

    然后,在他踢开大门的一瞬间,熊熊燃烧的烈火阻挡了所有的去路。

    雷戴轻描淡写一个“烧”字,这个几百年的古老小镇,就这么轻描淡写地成了无边灰烬。再也找不回来了。

    汉杰斯双膝一软,脱力跪倒在火海之前。

    他像是突然成了一个石雕,眼睛定定地放在烈焰上。那火焰,倒映在他无神的眸子上,仿佛最后挣扎的灵魂。他的家,就这么彻底的被毁了。他的家人,就这么……家人……噢,不……

    汉杰斯忽然发出一声悲恸的嘶鸣声,他终于记起一直被自己忽略的孩子。

    不,小汤姆!我的弟弟!不不不……

    汉杰斯疯狂的朝着火海冲去,然而,来自他身后的白衣恶魔已经将他抓住。“放开我!我要去救我的弟弟!”汉杰斯拼命地挣扎,死死地挣扎,但他的力气是那样的薄弱,“不……”他流出了泪水,可还是被重新拖进了教会的屋子里。

    然后,门关了,浓浓的黑暗,将少年的身体彻底吞没。汉杰斯眼中的感情,也被黑暗一并吞没。

    夜,终于彻底的黑了。

    三年后。

    一只渡鸦从沼泽镇飞出,带着试验成功的消息飞向了遥远的帝都皇宫。

    那扇华丽奢靡,吸引了无数人赴汤蹈火的窗户,曾经短暂地打开,伸出一只雪白高贵的手。

    那手,美得几乎让人迷醉。可美中不足的是,右手却少了一根无名指,只有四根手指。

    女人将渡鸦抱了进去。但很快,那扇窗户又重新打开,黑色的渡鸦展翅飞了出来。

    它一路向南,经过皇后大道,越过烽火不休的连绵战场,穿过熊熊燃烧的战火,掠过残肢断垣和破碎家河,最后在一支煞气十足、血腥冲天的黑色战队中,降了下来。

    这正是英图帝国最享盛名的三大军之一,黑旗军。

    此刻时间已晚,远处炊烟升起,正是一天中最饥饿的时刻。在梅泰罗亚打了一整天的仗,就算人不累,马也疲了,所以战事稍歇,先锋营在一条溪流边安营扎寨,正在准备晚餐。

    溪边的帐篷看上去都差不多,但渡鸦却认准了其中一个,扑腾着翅膀,最后竟然叫它找准一个缝隙,钻了进去。

    帐篷内炭火烧得很旺,暖烘烘的直催人发懒。帐篷外头看着不起眼,但里面却无不奢华舒适,摆设用品昂贵而又精致。

    一个穿着皮甲,体壮如虎的褐色短发的男子,浑身没骨头似得瘫倒在帐内最大的一把椅子上,眼睛闭着休息,嘴里却不歇停:“哎,猎鹰堡这块硬骨头,真是硌得老子头疼。你说吃吧,一块老骨头没滋没味的,连半两肉都没有,实在是叫人生不起力气来。可如果不吃吧,陛下那里又不好交差。哎,哎哎哎。愁啊,愁死个人啊。哎,爱德华王子殿下,您说咱可咋整啊……”

    男人故意叹了半天的气,结果,根本王子根本就不搭理他。反倒是旁边的参军忍了又忍,终于忍无可忍:“乔伊上将,我求求你闭嘴吧。都抱怨了一整天了,你不累吗?”

    “可是,要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拿下猎鹰堡,这明显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嘛。对吧,我亲爱的王子殿下,你一定也觉得这不可能,对吧对吧。国王陛下明显就是在故意为难我们,要我说啊,应该先……”

    乔伊喋喋不休地胡说八道,忽然听到鸟翼颤动的声音,正觉得奇怪,帘子骤然一掀,一个人走了出去。

    冷风直灌而入,冻得乔伊一个机灵猛地坐直来,定眼朝外看去,然后整个人愣住了。

    远处地平线闪着金线,在光芒的正中间,逆光站着一个身着战甲的黑影。那身影,虽不魁梧,但却高大。

    仿佛他只要静静地站在前方,黑旗军便永远不败!

    英图帝国便永远不败!

    乔伊上将看得不由有些痴了,反应迟了半拍,这才意识到对方在叫自己,反手给了自己一巴掌,然后屁颠屁颠地过去:“殿下,您刚才是不是叫我?有啥吩咐啊?咦,这只渡鸦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带给您什么好消息了吗,您看上去心情很好的样子……”

    爱德华冷漠眺望远处悬崖上的城堡,似乎完全听不到话唠乔伊的声音。

    片刻,“三天”,爱德华转过头,指着猎鹰堡塔顶飘扬的旗帜,面无表情地对乔伊说,“三天后,我要看到塔顶旗帜上的图案,变成我大英图帝国的雄狮。”

    “不可能不可能,”乔伊上将想都没想,就拼命摇头,“绝对不可能!您这不是强人所难嘛,且不说敌军的守备和城墙的防御,单说百长高的悬崖咱就爬不上去,更别提还有充满毒液的护城河,以及长满尖刺的荆棘灌木丛……”

    爱德华收回视线,面无表情地抚摸停在旁边的渡鸦。

    渡鸦并不太喜欢这种冒犯的动作,一直尝试躲避。但爱德华用食物来诱惑它,渡鸦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屈服了,乖乖的回到爱德华的身边,低头啄食。

    爱德华尝试几次后终于成功摸到了渡鸦的羽毛,虽然脸上的表情虽然依旧平静,但那神色,让乔伊忽然就想起以前一些不太美好的画面。后面的话,他突然就说不下去了。

    “我说……那个……呃……七殿下啊,咳咳,我纯粹是好奇啊。”乔伊瞥了一眼渡鸦,小心翼翼地,或者说有些战战兢兢地问,“如果我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话,您打算怎么做?”

    爱德华一边抚摸渡鸦,一边异常平静地说:“能者居上,你不行,那自然是换我来当主将。”

    “那,那如果换您来打这场攻城战的话,”乔伊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您打算怎么做?”

    爱德华抬头瞥了他一眼。

    虽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乔伊的额头,却蓦地溢出一滴冷汗来。

    卧槽,王子殿下这是又准备屠城啊!

    “请您千万别忘了,出门之前,皇后特意叮嘱您的‘仁’之一字。国王陛下还没有定下储君,但是从身份地位上来说,这几乎已是您的囊中之物。可是,您毕竟还不是储君,还请您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前几次的屠城事件,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恶劣了,这也给了朝中大臣不少攻击您的素材。我尊敬的殿下,请您千万不要忘记,费德蒙王子殿下在民间的呼声,可是比您要高得多的啊。”

    爱德华并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听到皇后二字时,抬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乔伊很久。

    可是,就在乔伊以为他会说什么时,爱德华又重新低下头去,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唯独,抚摸渡鸦的动作却越发的温柔了。

    乔伊忠心耿耿说了一长段箴言,却没有遇到任何反驳,不由奇怪,不明白自己的小主人为何突然对一只畜生如此感兴趣。

    在一片诡异的沉默中,爱德华突然问了一件毫不相关的事情:“你觉得我驯服它了吗?”

    “啥?哦,渡鸦吗?”乔伊挠了挠头发,“谁知道呢,终究是野生动物,就算有吃的……”

    爱德华猛的把手向上一扬。渡鸦被迫张开翅膀,飞了起来。

    乔伊惊讶一声:“啊!您突然把它赶走做什么?”

    但是奇怪的是,渡鸦却并没有就此飞远,反而在空中盘旋一圈后,重新又降落下来。

    乔伊看了一会儿才明白:“嘿,这小畜生居然跟我一样,也是个吃货。”渡鸦显然还没有吃饱,所以才重新飞回来。

    爱德华再一次抚摸渡鸦。这一次,渡鸦忙着吃食,爱德华没有遇到任何一丝抵抗,头一次如此顺利地达成目的,甚至还抚摸上了渡鸦的小脑袋。

    “你觉得我驯服它了吗?”爱德华又问了一模一样的问题。

    ☆、第三卷·楔子(下)

    “应该吧,这小家伙挺可爱的嘛。你看它多温顺,您摸它,它完全都不躲闪。”

    乔伊笑着把手伸向渡鸦,渡鸦扭头狠狠地啄了他的手一下,乔伊怪叫着跳开,渡鸦继续低头吃食。但是,当爱德华做出同样动作时,却没有遭到渡鸦的任何反抗。

    只是,渡鸦的温顺并没有换来爱德华的笑容。他居然再一次将渡鸦赶走。

    而这一次,渡鸦在空中盘旋几圈,并没有像最开始那样,立刻就降落下来。

    “完了完了,您看您做了什么,这一次小家伙肯定不会回来了。”乔伊仰头看着天上绕圈的渡鸦,长吁短叹。

    对此,爱德华不置可否。

    确实,渡鸦已经不像最开始那样饥肠辘辘了。不过,食物的诱惑还是太大了,饥饿的渡鸦犹豫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降落下来。并且,当爱德华将手伸向它时,它立刻就屈服了。

    如此重复数次。最后,乔伊满脸惊讶地瞪着渡鸦:“这可真是神了。”它刚才居然主动跳上了爱德华的手臂,并且低头从他的手心里啄食,“看来这只黑鸟儿和您很投缘啊。”乔伊一脸羡慕地看着爱德华。

    爱德华轻柔地抚摸着渡鸦的羽毛,半响,他居然又提起了那个问题:“你觉得我驯服它了吗?”

    这一次,乔伊连犹豫都没有,十分肯定地说:“必须的!绝对的!肯定的!”乔伊笑着说,“不愧是咱们威风凛凛的总帅,您看,连不通人性的动物都被您所折服了。”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爱德华却摇头:“不,你错了。”

    乔伊奇怪:“我哪里说错了,您看这黑毛儿大鸟多听话啊,怎么没有被您驯服呢。”

    “我天真而又愚蠢的乔伊啊,你居然傻到去相信一只畜生。”爱德华缓缓的抬起头来。那张一贯冷漠的面颊上,突然,十分突兀的勾起一抹渗人的邪笑。

    乔伊被诡异的笑容瘆的直发慌,爱德华却重新低下头去,表情异常温柔地抚摸着渡鸦,用甜的几乎发腻的声音说:“你以为它已经被我驯服了,可是你别忘了,它的翅膀还能飞翔,它的利爪还能伤人,它的身体还在向往自由。不过是一饭之恩,你又期待它能惦记多久呢。乔伊,记住我的话,永远都不要相信笼子外面的畜生。”

    乔伊刚要反驳,爱德华就忽然把手一翻,将掌心所有的鸟食洒落在地上。同时,他再一次把手一扬,将那渡鸦驱走。

    一而再,再而三,渡鸦屡遭玩弄,并且在失去食物之后,终于彻底发怒。它猛地直冲过来,居然胆大包天地狠狠啄了爱德华一口。

    爱德华的手,立刻就流血了。但是他嘴角的笑容,却上扬得更高了。

    “天哪!王子殿下,您受伤了!”刚好经过的参谋一声尖叫,继而怒吼,“医护人员呢!都死哪儿去了!?”

    一片兵荒马乱中,爱德华却仿佛置身人群之外,笑眯眯地看着乔伊:“你看,今天这还只是区区一只渡鸦,明天我们要驯服的,可是猎鹰堡的那些老鹰。仁?皇后让你劝我以仁为信?”

    爱德华嘲讽地笑了起来,“可以啊,我可以仁。仁有什么难的。结果不就是这样吗……”他特意举起血粼粼的手,左右晃了晃,把手下留情的结果示意给乔伊看。

    “妈的!你们都眼睛瞎了吗,看不见七殿下流血了吗!”乔伊朝旁边战战兢兢的医护人员怒吼:“还愣在那里干什么!?”

    爱德华喝退手下,表示还有军机秘闻要与乔伊上将商量。

    爱德华是最高长官,军医们相互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闷闷不乐的乔伊,十分有眼见的退下了。

    乔伊拼命叫住其他人,结果军医们还是退下了。一时间,二人又恢复了独处。“操!”乔伊狠狠地一拳砸在旁边的树干上,树干被撞击得哗哗落了一地树叶。

    乔伊和爱德华的情绪,似乎总是相反的。自爱德华受伤,乔伊的脸色就沉了下来,一直挂在嘴边的“您”,也恢复成了以前的称呼,十分不客气地用“你”来称呼。而之前阴沉的爱德华,却忽然之间心情愉悦起来。

    “弱肉强食,胜者为尊。”爱德华歪着脑袋靠近乔伊,“想要驯服畜生,就必须按照它们的游戏规则来玩。乔伊上将,你可不要告诉我,你把这些都忘记了。要知道,当初这八个字还是你教我的。道德仁义这种狗屎话,一听就是只有皇后那个久居深闺后院的女人才说得出来的话。”

    “你的间歇性发疯是不是又发作了!?她是你妈,你怎么可以说得这么难听。”乔伊脸色铁青地狠狠瞪着他,“还有,你想伤口感染发烧吗,赶紧让军医们回来!你可是总帅,耽误了军情你负得起责任吗。”

    “仁?呵,呵呵呵,你居然听她的话,教我仁?”爱德华眼睛直盯盯地看着乔伊,“你到底是我的人,还是她的人。难道是因为娶了皇后的宝贝女儿后,你的英雄气概就被温柔乡给消磨没了?”

    “你闭嘴!”乔伊理所当然地被他激怒了。

    爱德华笑笑,把手臂举到自己唇边,伸出舌头舔舐殷红的鲜血。

    一阵极其诡异的沉默。

    森白的牙齿,刺眼的鲜红。片刻,乔伊的眼睛先红了。

    “该死的!你能不能不要对皇后这么敏感!?”乔伊无奈长叹,一把上前抓住爱德华的手,阻止他自己弄伤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们以前关系明明很好的,为什么自从我娶了丹妮斯公主后,你就成了个刺猬,非得和皇后对着干。”

    爱德华不反抗,仰头看着乔伊,笑意盈盈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手。

    乔伊死死地瞪着他。想生气,但终究还是不忍心,投降的叹了口气,认命地拿过医官们放在一边地上的绑带,替这个给自己添了无数麻烦的家伙包扎。

    爱德华沉默的看着乔伊,乔伊低着头替他包裹伤口。虽然气在头上,但乔伊的动作却十分温柔,尽量避免碰到伤口以免爱德华疼痛。

    爱德华起先是笑着的,但是看着看着,脸上的诡异笑容却忽然消失了。

    他忽然用力收回自己的手。

    乔伊叹气:“祖宗唉,你又要干嘛?”

    乔伊无可奈何地去抓爱德华,但一抬头,却被爱德华冰冷的眼神给冻僵在原地。

    “别碰我!”爱德华冷冷的说。

    乔伊愣住。

    “别用抱过丹妮斯的手来碰我。”爱德华沉默,半响,“恶心。”

    乔伊怒吼:“你臭小子说什么!?她可是你的妹妹!我的老婆!”

    二人相互对视。

    爱德华扭开头去。

    乔伊愣住。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竟然觉得爱德华看上去有些受伤。

    但是,不等他细看,爱德华已经径自走远了。

    是夜,暴雨。

    翌日,初晴,阳光明媚。负责侦查的斥候兵,在黑旗军营地外十里处,发现遍地恐怖的鸟类横尸。后行军数日,林中静寂无声,鸟迹灭绝。

    军中有人暗传,这是爱德华王子疯病发作时所为。但苦于没有确凿证据,再加上造谣者被乔伊上将一一抓出,以诋毁王室荣誉的罪名重罚五十军棍后,最后谣言不了了之。

    英图历四一二年,注定是一个多事之年。

    十月二十八日。乔伊上将率领黑旗军第三、第四、第五营,突袭成功攻克猎鹰堡,并俘获八名霍兰德家族的直系成员,全部本地居民,获得阶段性的胜利。

    十月二十九日。爱德华王子下令屠城。千年古堡付之一炬,从此成为历史上的一道灰烬。而与其意见不合的乔伊上将,则被暂时囚禁,革职待用。在连续三次越狱后,王子将其送返帝都。

    十一月五日,猎鹰军的十万主力部队被东陆塞布莱的青铜军、西境克里奥的尖刀军、南瑟斯的蟒蛇军等五军联盟,围困在瑟斯尤默顿平原。在屡次脱围失败后,霍兰德公爵破釜沉舟,双方硬碰硬,展开最终总决战。因战况惨烈,曼河沉尸数万,河水被血水彻底染成红河,所以这场经典战役又被后人俗称为“曼河畔血战”。

    十一月十九日,猎鹰军始终没有等到期待的援军,开始撤退。爱德华的黑旗军终于赶到,加入战场,并以十车猎鹰堡头颅,动摇了猎鹰军的军心,大量敌方士兵纷纷投降。霍兰德公爵大势已去,沿光明长岭后退。最后龟缩泰弗塔不出,在断水绝粮、没有后援的情况下,死守了长达一周的时间,坚决不肯投降。

    英图历四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霍兰德公爵遭到属下背叛,遇刺身亡。猎鹰全军投降,战争结束。

    历史一年之久的猎鹰堡谋反案,终于画下句号。

    后有史学家评价,托马斯·霍兰德公爵,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半生戎马。

    半生养花。

    好不容易熬成菲斯特行省总督,娇妻有了,儿子有了,皇室联姻也有了,眼看就能功成身退提前过上退休生活,他却忽然脑子抽风,想要谋个反,试试铁王座的滋味如何。

    当然了,刚开始大家都没当真。这一边,猎鹰堡公爵揭竿起义,倾巢而出,一路向北,直杀而去。而另一边,国王陛下表示,什么?朕的老朋友造反了?您们是在开玩笑吗?若要谈起奥斯曼大帝与霍兰德公爵的交情,那是绝对的青马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老交情。据说感情最好的时候,能好到同穿一条裤子,共享一个女人的。虽说这几年因为相隔太远,彼此来往得少了,但幼年的感情还是放在心上惦记着的。

    再说了,就算真造反又如何呢,霍兰德家几代老臣,世代忠心,那是从初皇时代就奠定下来的极高地位。全国总共就那几个公爵,他家还是无条件世袭的。就算造反,国王要打,也不敢打得太用力啊。

    所以,国王陛下并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而是十分啰嗦地先否认,再确认,然后又否认,接着再确认……反反复复搞了好几个月,等战火都烧掉他十几个省,朝中大臣在皇宫前头跪得差点集体得风湿时,英图帝国眼看就要灭亡的时候,奥斯曼大帝这才“被逼无奈”,一边用小手帕擦眼泪,一边在派兵镇压。

    然后这一出手,便是雷厉风行。

    先是和亲通商加金币,糖衣炮弹先把你的敌国外援给轰掉。然后再围而不打,烧良断草,散兵偷袭,日夜骚扰,搅得猎鹰军是觉也没得睡,饭也没得吃,打还没处打,简直烦不胜烦,日渐意志薄弱,萌生退意。接着再来一招狠的,一边埋伏在回家的路上搞偷袭,一边放火烧杀掳掠把你的家给屠了个干干净净。

    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战法,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快速使出,如一阵暴雨乱拳,直打的敌人手忙脚乱,不消多时自动败下阵来。可怜的霍兰德公爵前路被困,后路已断,无家可归,无路可退,悲愤欲绝。然后,不在绝望中沉默,就在绝望中爆发。果然,霍兰德公爵不再隐藏实力,像头被逼急了的骆驼,拼了最后一口气要与敌人同归于尽。

    然后,被知己知彼,算无遗策的国王陛下,轻松地一网打尽。烧了大半年的战火,就这么被奥斯曼大帝随手一压,熄灭了。

    所以说,狮子就是狮子。哪怕半眯着眼睛打瞌睡,也始终是猛兽之王。

    虽然奥斯曼大帝岁数大了,但不要以为狮子老了,就可以对他屁股底下的椅子有啥不该有的想法。惊醒狮子的代价,那是要拿实实在在的血肉来偿还的。

    无数觊觎铁王座,在暗中蠢蠢欲动,试图从乱局中捞点好处的人们,被奥斯曼大帝这一吓,又给吓得退回黑暗中去了。

    甚至不少人暗自懊悔,觉得奥斯曼大帝根本就不是老眼昏花,而是一切竟在掌握中。这场反击战,别看前后不超过一个月,但其中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情报,那可绝对不是短短一个月就能拿得出手的。说不定,国王想要打鹰,已经想了很久,只不过一直没有合适的借口而已。

    国王大门没出,二门没迈,就成功把丛林里最厉害的那头鹰给打了下来,龙心大悦。明着暗着赏了一大圈,大家伙儿都过了一个相当快乐的新年。

    且先不说战胜回归后,有多少王子公主愤怒地摔碎了多少扇门,皇后安坐后宫捏坏了多少手帕,爱德华王子借疗伤借口神秘离京后干了什么,乔伊和王子如何冷战……

    英图帝国三王子,费德蒙殿下却在新年的这一天,犯了个大愁。因为他爹,也就是我们伟大彪悍的奥斯曼大帝,交给了他一个任务:

    举行下一届霍兰德公爵的封爵仪式。

    一开始,费德蒙王子并没有把这事特别放在心上。毕竟,奥斯曼大帝是在新年的家宴上,饭饱酒余,一边儿听着小曲儿,一边随口对费德蒙说的。而且总共就只说了一句话,语气神情轻松得就好像在说,儿子,替你爹去买个白菜回来。买白菜有啥难的,费德蒙随口也就应了下来。

    后来想起来,费德蒙实在是各种懊悔。但是,当时气氛实在是太轻松了,再加上刚打了胜仗,他又喝了点儿红酒,正处于半醉状态,整个人都放松的不行了,所以才会犯下“智商欠费还和国王说话”的大忌。老国王是什么人啊,那可是究极版的老狐狸啊,绝对的坑你没商量。就算是自己儿子又如何,一样照坑不误。

    待到这场鸿门宴终于结束,费德蒙王子从酒宴上下来,站在王宫门口让冷风一吹,理智回归了个三四,就开始狂飙冷汗。

    酒精误事,古人诚不欺我。

    表面上来看,这件事情并不复杂。

    全国三大公爵,只有霍兰德家是世袭的,这是先祖定下来的死规矩。所以,老子死了,那么理所当然,应该替他儿子举行爵位的继承仪式。所谓世袭贵族,子承父业,便是如此。

    但仔细一想的话,事情绝对不是这么简单。

    霍兰德公爵家的事情,那是随随便便好接手办理的吗!?这里头曲曲折折坑坑拐拐麻烦事儿多着呢,一步不小心,稍有不慎,就是全国上下笔诛口罚,绝对的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啊。

    而事情最麻烦的地方在于,国王的真实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单纯的封爵?还是斩草除根?又或者是其他别的什么考虑?

    托马斯·霍兰德公爵人已经死了,理应罪不及后代,可他这个罪并不是普普通通的罪啊。叛国罪可不是轻松世袭两个字就能带过去的。那么,他究竟是应该替下一代公爵进行封爵,还是明封暗杀,借机把他家的家族成员全部找出来,斩草除根呢?又或者,实际上是有其他的考虑呢。假如是其他的考虑,那又有可能是哪一些呢?

    费德蒙王子头疼地甩了甩脑袋。

    不管了,总之先把这个所谓的继承人给弄到帝都来。

    费德蒙本来以为这不会是个难事。毕竟,公爵可是全国仅次于国王、亲王的存在,可谓是全国二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级贵族。他儿子的下落,自然有无数双眼睛时刻盯着,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几日后,看着属下调查来的资料之后,费德蒙一声哀嚎,捂着自己的脑袋,头疼地想去撞墙。

    确实,托马斯·霍兰德公爵的子嗣并不多,总共就俩儿子。

    长子是西蒙·霍兰德,乃托马斯公爵与侍女艾芙所生的后代。

    次子是哈瑞斯·霍兰德,乃托马斯公爵与公爵夫人凯瑟琳娜·贾特思所生的后代。

    后者并不难找到,自从公爵起兵造反后,哈瑞斯就被他母亲带回母族,回到贾特思家族的大本营。快马加鞭的话,离帝都也就一个多星期的路程。

    问题的关键是他的长子……

    费德蒙把手头的资料翻得哗哗直响,最后泄气地把文件甩在一边,重重地把头磕在桌子上。

    该死的!他的长子居然失踪了!

    “老天玩我……”费德蒙长声哀嚎,“吾命休矣。”要被老国王给玩死了。

    且先不管费德蒙三王子将未来如何行动,让我们先来看看,霍兰德公爵“失踪”的长子,现在究竟是在哪里呢?

    ☆、第101章 回家

    若要提起“失踪长子”的下落,那便不得不将时间往后倒,回到英图历四一二年的十一月五日。

    这一日,猎鹰军与五军联盟,在瑟斯尤默顿平原展开最后大决战。士兵的鲜血染红了清澈的曼河,无数雪白尸骨被永远地埋在河底,死亡奏鸣曲的黑色旋律覆盖了所有的光明。何其残酷,何其悲哀。

    然而千里之外的布拉格朗日城,这个全国闻名的自由贸易城邦,却满是一派和平之气。它似乎完全没有受到战火的影响,一如既往的繁忙而又美丽,朝气勃勃而又充满生机。

    东码头。红李子号商船缓缓驶入停泊区。眼看漫长而又枯燥的旅途终于即将结束,船上的旅客们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激动,从船舱里出来,纷纷拥挤在甲板上,满脸喜悦的欣赏这个自由奔放的城市。

    尼克把妹妹扛在肩上,挤到甲板的人群中,向下眺望这座繁华的大城市。

    作为全国第二大海运贸易集中点,布拉格朗日城的码头修建得相当国际化,河岸两边的泊位上停满了眼花缭乱划商船、香料船、桨艇、宽底帆船……这些大多都是用于正当贸易的商船,不过也有奴隶走私贩子的巨型三桅黑帆船和极少数的护航战舰。虽然还没有正式进城,但光是沿路经过数量惊人的酒吧和店铺,充满异域风情的建筑,就充满了新鲜感,让人激动不已。

    兄妹一大一小的两张脸上,都因兴奋而浮起了同样红晕。

    这样的景象,在他们遇到野狼以前,是只能寄托在梦里的奢望。虽然嘴上一直说着要离开大卫堡,但尼克很清楚地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只能把对自由的向往,寄托在收集船的零件上,将自己的家装修成一个船舱。

    可是没想到,这一切都发生了!

    他们真的逃离那个鬼地方了!

    他们自由了!

    尼克忽然冷不丁,狠狠甩了自己一巴掌。

    “啪”的一声真是又清脆又响亮,旁边的旅客诧异地朝他看来,而骑在他肩膀上的妹妹,小缇娜更是被他吓了一跳。

    “没事没事,只是因为眼前的一切实在是太美好了,好得我忽然害怕自己在做梦。但是……”尼克一把激动地抓住妹妹的小手,“感谢上苍,我觉得痛!我是真的真的觉得很痛!所以我不是在做梦!我真的真的不是在做梦!”

    旁边的旅客嫌弃地避开他。原本他因尼克的外貌而对其心生好感,想要和他结识一番。但现在……还是算了吧。这人估计脑子有病,自己打自己居然还能够笑得这么开心。我还是离疯子远一点吧。

    但是,小缇娜却十分理解哥哥。事实上,她的内心并不比哥哥平静多少。虽然哥哥激动地连手都在发抖,太过使劲儿了,弄得小缇娜有些疼。但她还是笑得很开心。

    距离他们离开大卫堡,已经一个多月了。

    要说这一路上,可真够不容易的。

    野狼一行四人先是一路向西,离开十多公里的丛林,准备抵达艾玛与青盐码头。但阴差阳错,却来到了名为沙雅的小型港口。

    他们本该通过沙弗莱大运河北上,但中途却连续遭遇了黑店、窃贼、迷路、没钱等一系列意外,有一次还差点被拐卖成奴隶卖掉了……

    总而言之,他们这一路惊险不断。不过幸好诸神保佑,他们每次都能逢凶化吉,最终还是成功地抵达了目标城市。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来布拉格朗日城?

    答案再简单不过了。

    因为这是野狼的母亲——艾芙的所在之地。

    换而言之,在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后,野狼终于可以回家了。

    家。

    噢,这世上恐怕没有比这更美妙的词了。尤其是对长期流浪在外,漂泊流离居无定所,每日徘徊在生死线上的浪子而言,没有什么能够取代那一颗想要回家的心。

    然而,野狼却并没有加入甲板上热闹的人群。恰恰相反,他沉默地待在底下的船舱里,静静地靠坐在舷窗边,长时间的保持同一个姿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好不容易回到家园,但奇怪的是,野狼看上去一点也不激动。

    事实上,他的脸上非但没有笑容,反而还看上去有些忧伤。

    当然了,忧伤这个情绪,是阿斯蒙蒂斯看出来的。若是换做他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得出的答案恐怕都是一样的:野狼只是在发呆而已。

    “干了。”

    宁静的小船舱里,忽然响起一声低沉的男声。

    说话之人的喉咙似乎受过伤害,还没有完全愈合,再加上他的声线本来就低,所以虽然听上去有些沙哑,但意外的,却充满了成年男性特有的成熟魅力。

    野狼显然太过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突然听到声音,被吓了一大跳,条件反射地去按腰侧的佩剑。

    不过他的手刚抓住剑柄,另一只大手就已经按在他的手背,阻止了拔剑的动作。

    野狼一愣。

    那手要比他手的大,但并不粗鲁,掌心有着比常人更为炽热的温度,让人感到温暖。

    意识到这是谁的手后,野狼迟钝了三秒,抬起头来。

    果然,他看到阿斯蒙蒂斯那张放大的脸。而后者的脸上,十分清楚易懂地写着“担心”两个字。

    此时二人靠的很近,彼此之间相距只有一个拳头。而野狼的大半个脑子还沉浸在刚才思考的问题中,突然对上阿斯蒙蒂斯近距离的脸。一时间,他竟然有些回不过神来。

    自从吞噬了冰坟场的那棵妖树后,阿斯蒙蒂斯自出生以来第一次吃饱。充足的能量,也使得他的身体产生了再一次的进化。

    当然了,这种改变是十分细微的,如果不是关系十分亲密的话,肯定是看不出区别来的。至少尼克是没看出啥变化来。

    但野狼却十分敏感地察觉到,阿斯蒙蒂斯变了。

    他的身体得到更进一步的强化。身体线条变得更为内敛的同时,体内蕴含的力量也变得更加彪悍。五官变得更为英俊的同时,眉峰也更加犀利了。

    尤其当他脸上没有表情时,更是有一种久居高位者特有的威慑力,不怒自威,令人望而生畏。有的时候,野狼甚至能隐隐的感觉到,身边男人的危险性。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像个雕塑一样地保持沉默。

    一旦这家伙开口说话,那就什么形象都毁了。又傻又蠢,完全就是个低龄儿童。野狼被他气的无数次想要脱下鞋子来揍这个大蠢货。

    总而言之,这家伙蠢得简直没救了!野狼简直不敢想象,如果没有自己的话,阿斯蒙蒂斯该怎么活下去。

    就好比如学说话这一件事,即使淡定如野狼,也被他弄得快要发疯。

    阿斯蒙蒂斯虽然喉咙好了,能够说话了,可不知道究竟是哪一根神经搭错了线,这家伙说的居然说了一口流利的……古代语。

    而且还是三千多年前的古代语言!

    你见过一个活在英联邦国家的哑巴,天天听的都是英语,看的是英语,写的是英语,然后突然有一天开口,尼玛居然飚了一口地道的京片子!?这不坑爹吗!

    野狼觉得自己都要变成咆哮体了。

    野狼自问不是当老师的料子,可惜身边唯二的人选,一个不靠谱,一个说不了话,野狼无可选择,只能硬着头皮上,当起了阿斯蒙蒂斯的老师,负责教他说现代通用语。

    在他含辛茹苦教了一个多月后,终于获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的阿斯蒙蒂斯同学,总算能够在日常交流对话中,一次性吐出……三个字了!

    野狼觉得阿斯蒙蒂斯没有被愤怒的自己掐死,实在是一件奇迹。

    ……

    阿斯蒙蒂斯困惑地看着野狼。

    两个人贴得这么近,若是往常,他早就把自己推开了。可是今天,他却愣在原地发呆,而且一呆就是五分钟,纹丝不动地保持冷酷姿势,但实际上眼神已经涣散,思维不知道已经飘到哪里去了。

    看来,压在野狼心里的这件事,真的让他很烦恼啊。

    “干了。”阿斯蒙蒂斯再一次提醒。

    野狼明显又愣了一下。

    阿斯蒙蒂斯眨了眨眼睛。

    野狼也跟着眨了眨眼睛。

    二人对视。

    难得发傻的野狼,意外的有些可爱呢。

    阿斯蒙蒂斯的脸上浮起笑意。

    野狼这才总算是回过神来了,眉头微蹙:“靠这么近做什么?”他伸手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阿斯蒙蒂斯,然后又花了三秒钟,想起之前在干的事情。

    哦,想起来了,他之前在给阿斯蒙蒂斯染发。

    阿斯蒙蒂斯顺从地退开,把背后披散的长发重新抓到前面,同时抓了一缕野狼的头发,将二人的头发摆在一起,笑着第三次说出了那两个字:“干了。”

    染的头发,已经干了。

    野狼凑过去检查了一下,满意的点点头。

    二人的头发,一个是嚣张的番红色,一个是耀眼的灿金色,不管是哪一种颜色都十分的引人注意。所以,野狼把两个人的头发都暂时染成了不起眼的棕褐色。这也正是野狼的人鱼血脉觉醒之前,所拥有的发色。

    头顶突然传来一阵喧嚣声。野狼听了一下,明白船已经正式靠岸,这是旅客们发出的兴奋的欢呼声。于是开始收拾行李,同时嘱咐阿斯蒙蒂斯穿好衣服,倒掉盆子里棕褐色的染剂。

    没过多久,房门传来敲门声。

    野狼:“进来。”

    门一开,露出了尼克的头,脸上毫不隐藏地展现着他的快乐:“你们还在磨磨蹭蹭什么,已经可以下船了。咦,你染发了?这颜色可真一般,原来的好看多了。算了算了,快走吧,在船上闷了这么长时间,我都快要忘记陆地是什么感觉了。”

    “怎么,嫌弃?你不是喜欢船的吗。”野狼提着行李走到门口,一边对尼克说,一边准备迈过门槛。

    身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来,抢走了他提着的行李。

    野狼一愣,回过头去,结果看到阿斯蒙蒂斯拎着行李。

    阿斯蒙蒂斯说:“我……n……”

    尼克没注意到身后二人的事情,兀自抱怨着:“但你总得让我吃点好的吧。每天都是鱼鱼鱼,蒸鱼、炸鱼、煎鱼、煮鱼……我就算再喜欢大海,也都要吐了好吧……”

    野狼注视着阿斯蒙蒂斯,很有耐心地等他“我”出个什么东西来。

    结果阿斯蒙蒂斯明显是忘词儿了,发了个n的音,结果n了半天都没说出来。

    不是野狼想歪,只是他不停发出的“n……”,实在是有些像便秘时发出的“嗯……”。再加上,牛高马大的汉子因为想不起来,憋得整张脸都红了,急的额头都快要冒汗了。

    你不得不承认,这画面其实有些滑稽,野狼差一点就笑出来了。

    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一个人——虽然他忙着喋喋不休讲着没人听的废话,野狼大概是不会打断阿斯蒙蒂斯,让他一直便秘下去,直到想起那个词。不过,既然还有别人在,野狼不愿意让这样的阿斯蒙蒂斯让外人看去。

    那么,有什么动词,是以n开头的?

    野狼:“拿?”

    阿斯蒙蒂斯眼睛一亮,重重点头,总算是把这两个字给说齐全了:“我拿。”

    所以阿斯蒙蒂斯一脸便秘憋了很久,想要表达的意思仅仅是:让我来拿行李吧。

    野狼:……

    尼克:“……而且我晕船啊,船又颠簸得不行,特别是前天晚上的暴风雨,我差点以为自己会死在海上啊。不过奇怪,整船人都不行了,你却一点事都没有……”

    野狼转过身去,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平静地朝出口走去,唯独肩膀可疑地抖动着。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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