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节
重生学霸之路 作者:渔小乖乖
第8节
邹齐和妻子孔得蓉育有一子,叫邹铎。这名字其实有点拗口。邹铎现在十二岁,下半年要升初中了,比沈旭辰和顾望舒小了四岁。别看邹铎年纪小,他到底是在资讯发达的大城市中长大的,因此在某些方面懂得要比顾望舒多多了。大概是因为沈旭辰现在亲和力很强吧,邹铎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爹娘的熊孩子对他很是喜欢。
孔得蓉是个非常……非常得体精致的女性,穿旗袍唐装,喝下午茶,精通中俄德法四国语言。顾望舒很快就成为孔得蓉的脑残米分了。见状,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既然顾望舒没有在孔得蓉身上感到恶意,那么说明孔得蓉是真心接受他们姐弟的。这意味着孔得蓉对顾望舒的友好关心(可能还有日后的教育和提携)不是停留在表面上的。
因为孔得蓉和邹铎都表现出了一副接受的姿态,所以不过才几天功夫,顾望舒身上的拘谨就消失了。
孔得蓉喜欢带着顾望舒去逛街,然后把沈旭辰丢给邹铎招待。也许是因为邹家的高调吧,不出几天,圈子里的人就都知道邹家多了一位很受重视的义女,是邹齐的战友遗孤。当然,也有那种自己不干净就看谁都不干净的人,在心里暗戳戳地认为,这个所谓的战友遗孤莫不是邹齐的私生女吧?
听到这种传言,孔得蓉带着顾望舒参加好友茶会的时候,便若无其事地说:“这姑娘啊,又孝顺又懂事,脑子活,心眼实,我实在喜欢得很。要不是年岁不对,我真想替邹铎定下了。不过,做不了媳妇做女儿也好,我白得个贴心小棉袄,心里也是满足的。”她是真心觉得顾望舒不错,做女儿刚刚好。
几位好友闻言顿时知道了孔得蓉的意思,给见面礼时都没有吝啬。这两天,已经在礼仪方面被孔得蓉调教过的顾望舒,大大方方地收了礼,一点都不显局促。
孔得蓉在一旁笑语嫣然地瞧着。
没错,做女儿是刚好。
孔得蓉是个相当聪明的人。
怎么说呢,即使邹铎和顾望舒年龄相当,孔得蓉只怕也不愿意让顾望舒做儿媳妇。她们那样的人物,对于儿媳妇总是有些特殊的要求的。顾望舒是很好,但她身上也缺了很多孔得蓉想要的东西。
但做女儿就正好了。只做女儿的话,孔得蓉是真心喜欢顾望舒的。
这些话说出来就伤了情分。但大人的世界都是这样的,也不能说孔得蓉虚伪。
作为义母,孔得蓉很真心,她愿意在物质上满足顾望舒,也愿意给予这个女孩子母亲般的教导。她愿意在未来帮顾望舒扩展人脉。她甚至可以做顾望舒的依靠。
鉴于邹齐工作繁忙,双胞胎在京都并没待上多久,过了小半个月,他们就打算回家了。临走前,邹齐给了他们一人一把钥匙,说:“这些年,因为不知道你们的存在,陆见星的抚恤金一直放在我这里。我看你们现在衣食无忧,就不把这钱给你们了,索性一人给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保值的。等你们来京都读书时,正好就能入住了。”
即使这两年房价还没飙到天上去,三环、四环之间的房子也不便宜。陆见星那一点抚恤金肯定是不够的。但邹齐把话说到了这份上,双胞胎真不知该如何推辞了。
到了z省,当双胞胎下了飞机正要赶往火车站时,他们差点没被一个人吓死。
“你怎么会跟在我们身后的?”沈旭辰没好气地问。
顾望舒对邹齐、孔得蓉夫妻很有好感,连带着对邹铎这个活力四射的熊孩子也爱屋及乌。可是,别说沈旭辰此刻脾气不怎么好,对于邹铎的出现,她也吓出一身冷汗啊。
“我让人帮我买了飞机票,然后偷偷跟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上了飞机……哎呀,我舍不得哥哥姐姐啦,所以想去哥哥姐姐家里玩嘛。”邹铎拎着行李,一脸无辜。
沈旭辰赶紧提溜着这熊孩子找了个公用电话,指着电话对邹铎说:“现在、立刻、马上给你家里人打个电话。”
“我有手机的……”邹铎小声地说。
“那你倒是快打电话啊!”
“手机没电了嘛……”邹铎噘着嘴说。他看沈旭辰的脸色都快变了,赶紧又加了一句:“你放心,我不是离家出走,我在桌子上放了字条的,爸爸妈妈一定知道我来找你们了。”
不管邹铎怎么说,沈旭辰还是亲自给邹齐打了电话,得了邹齐的许可之后,他才带着邹铎回了钱湖镇。
放暑假的时候,城市里的孩子们在干什么呢?上各种补习班?上网?
农村孩子能干的事情就多了!他们夏天可以去小溪抓鱼找螃蟹,可以去山上躲猫猫,可以帮家里人喂鸡赶鸭养猪下地……邹铎简直要玩疯了。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看什么都新鲜。
邹铎精力旺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大中午别人都在午睡,他还能顶着太阳东奔西跑的。等到三周后,勤务兵来接他时,邹铎已经黑成了一块炭。勤务兵那个老实孩子差点没敢认。
顾望舒捶着自己酸软的腿,松了一口气,终于能把精力旺盛的熊孩子送走了啊!说起来,女人的体力难道真要差一点吗?沈旭辰明明也陪着邹铎一起玩啊,大太阳底下来来去去,怎么就觉得沈旭辰没有累的时候呢?
当然,除了玩,沈旭辰也押着邹铎读书了,否则不好向邹家交代啊。沈旭辰认真学习的时候,邹铎也要完成暑假作业或者预习初中课程;沈旭辰练习毛笔字临帖时,邹铎也需要临帖。估计是被邹齐训的,邹铎的服从性很高。只要他静下心来学习,那么效率还是不错的。所以,总得来说,这孩子还算可爱,就是精力太太太旺盛了。
邹铎回京都后,暑假就只剩下小半个月了,程以华依然不见踪影。
沈旭辰陪着顾望舒看了几期《超级新星》。他虽然不追星,却很看好其中的一个选手。那位颜值很高的男性选手今年二十,叫赵云恩,乐器专精,雅能拉小提琴,动可敲架子鼓。比赛到现在,他已经表演过五项乐器了。赵云恩的歌唱得也非常好,自己能写歌,作词作曲都没问题。他会英语和法语,外文歌也不在话下。
当然,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沈旭辰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在沈旭辰的上辈子,赵云恩是先混了国际再来混国内的。他在二十六岁时以华国人的身份于参演的第一部电影《影子杀手》中的主角身份获得了奥卡多影帝,以一个国际影帝的身份正式出道。国内的人这才一下子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此后,赵云恩在华国影视圈混得如鱼得水。与此同时,他在国际上依然混得很开。他多才多艺,不仅戏演得好,很多时候还包揽了电影的插曲创作。有不少八卦媒体暗示赵云恩来头很大,路子很广。值得一提的是,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非华国人,但赵云恩却拥有华国国籍。他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他非常爱国,对华国文化有一种狂热甚至盲目的崇拜。
这辈子,因为《超级新星》这档栏目的横空出世,没想到赵云恩竟然提前六年出道了。沈旭辰之所以有耐心陪顾望舒看这档节目,全然是因为他算赵云恩半个米分。
所谓半个米分,指的是沈旭辰不应援、不追新闻、不跪舔,米分得十分低调。但只要有赵云恩参演的电影上映,他都会掏腰包去电影院贡献票房。值得一说的是,赵云恩选片的眼光不错,基本上就没拍过烂片。
想到赵云恩上辈子是以国际影帝的身份出道的,这辈子却是以选秀明星的身份出道的——不是说选秀明星不好,但这身份档次也差得太多了——沈旭辰的心里就有一种自觉对不起男神的惴惴不安,因为这种结果完全是源于他那些策划案引起的蝴蝶效应。唉,但愿赵影帝这一世也能顺风顺水迅速走向巅峰吧,否则沈旭辰偶尔会想要分分钟切腹的啊!
第46章 生意外
快开学时,消失了一整个暑假的程以华终于联系沈旭辰了。
“你终于舍得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你已经被外星人抓走了啊!本来以为我住到钱湖镇上后,暑假里能找你玩了。没想到你那么干净利落地消失了两个月。”沈旭辰开着玩笑。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话自动加工理解了一番,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我也挺想你的。我们明天约时间见个面吧。你定个地方。”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带着一点点失真感。
“我随便,还是你定地方吧。”沈旭辰说。
“那cfk?”程以华问。
钱湖镇因为小,镇上只有一家洋快餐店,cfk脱离了它形影不离的好基友,独自开在钱湖镇上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处。在这个年代,哪怕是大城市里,cfk都是大人奖励孩子们考试获得好成绩的去处,更遑论是在钱湖镇上了。cfk完全是有钱人吃的玩意儿。当然,也是学生们过生日或小情侣们约会的好去处。
沈旭辰不喜欢cfk,他的胃是彻彻底底的华国人的胃。八大菜系或清淡或麻辣,无论怎么极端,他吃着全然没问题。但一吃舶来的洋东西,什么洋快餐啊,什么牛排咖喱啊,哪怕是高雅如法国大餐,沈旭辰的胃都要抗议一番。
身为土包子的沈旭辰,人生中第一次吃cfk时是在初三。
当时的班主任说了,如果学生们考得好,他就去钱湖镇上买cfk给大家吃。结果大家都考得不错。班主任重诺,果然买了好多份薯条。只是,从钱湖镇到汾水镇路途不短,沈旭辰吃上薯条时,薯条已经彻底冷了潮了。
沈旭辰觉得很难吃。沈旭辰的同桌用一种“你不懂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劝着他说:“你应该沾着番茄酱吃。”
沈旭辰朝那粘稠的一点点挤出来的番茄酱看了一眼,更不想吃了。
再后来,沈旭辰第二次吃cfk时是在大学,他点了一个汉堡……第一次吃到沙拉和黄油的沈旭辰,差点就吐了。
两次体验都不怎么好,所以甭管cfk的受众有多么广,脑残米分有多么多,沈旭辰对它实在无感。
“我不喜欢cfk……”沈旭辰理直气壮地说。
“中心广场的奶茶店?”程以华又问。
“两个大男人去喝奶茶?你不觉得太娘了吗?”沈旭辰说。
“书店?”程以华又问。
“可是,在书店里没法聊天啊。你约我出去,难道就为了彼此沉默着看一下午的书?”沈旭辰继续反驳。
“……那你说地方吧。”程以华说。
“我随便啊。”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深吸了一口气,他确定沈旭辰没法隔着电话线揍自己,便试探着说,“有没有人曾告诉过你,你这么麻烦,很像女孩子哎!”
“你td才像女孩子!”沈旭辰已经忘记了自己要以身作则正教育顾望舒不能随口说脏话了。
“你看,你这样发脾气撒娇的样子更像女孩子了!”程以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心情很愉悦。
你td才发脾气!你td才在撒娇!沈旭辰恨不得能把手里的电话隔着电话线糊到程以华脸上去。
两个毫无创意的大男人最后决定一起去压马路,压完马路逛超市。
第二天,沈旭辰早早到了见面地点。他站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正等着程以华时,眼睛余光瞄到了一个高个子男生。那男生似乎一直在看着沈旭辰。正如有些女孩在被男人行注目礼时会忍不住摆出更优雅的姿态来,沈旭辰作为一个gay,被一个男生欣赏着,他也下意识地挺胸抬头——不能让自己的仰慕者失望啊。
过了几秒钟,沈旭辰才彻底反应过来,他猛得转身,用手指着那个高个子男生:“艹,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一个暑假没见,程以华黑了很多,一身小嫩肉都成古铜色的了。头发更是剃成了板寸。而且,程以华的眼神中还多了点什么,整个人凌厉了不少。如果说,以前的程以华是个标准书生,那么现在的程以华像是个……
“你当兵去了?”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忍不住提起嘴角,说:“你看出来了?我暑假去了妈妈那里,探亲。正赶上新兵训练,我就和他们一起练了。这头发还是我自己理的,用刮胡刀剃的,是不是挺有型的?”
“训练挺苦的吧?”
“是有点……”程以华像是想到了什么,语气停顿飘忽了一下。
“嘿,那你跟着他们新兵训练,能摸枪不?”沈旭辰兴致勃勃地问。男人对于军械总是有种天生的热爱。
程以华摇了摇头,部队里有规章制度,他作为编外人员根本摸不到枪。不过很快程以华又得意了起来。他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又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你摸摸我身上的肉,肌肉全练出来了,我现在不用特意绷着都特别硬。”
程以华穿着一件白色条纹t恤,衣服很宽松,身材一点都不显。沈旭辰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程以华的胸口戳了一下,嘿,手感还真不错。他又忍不住摸了摸程以华的肚子。程以华整个人往后躲了一下。
沈旭辰伸着手呆呆地望向程以华。
程以华咳了一下,说:“那什么……很痒,不给你摸了。”
沈旭辰恼羞成怒地缩回手:“我本来就没想摸,还不是你一直在炫耀肌肉!”
八月份的阳光特别好,天气有些热。可能快开学了吧,路上人挺多的,学生们趁着假期最后的时间放纵一下。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因为街道不宽,偶尔避让行人时,他们的肩膀会互相碰撞一下。
街两边是商铺,大广播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
沈旭辰听得出来,有好几家店都正在放《超级新星》的选手们唱的歌。几个小女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口中也在叽叽喳喳聊着昨天的比赛。可见这个节目是真的非常火爆。沈旭辰心里有点小得意。
“你暑假怎么过的。最近看了什么新书没有?”程以华问。
“去了趟京都,带熊孩子感受了下乡土气息……对了,我一直在自学德语,现在交流不成问题了!”沈旭辰洋洋得意地说。按照沈旭辰的心理年龄,他本不应该这么喜欢卖弄的。但谁叫程以华作为一个天才,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智商碾压他呢,沈旭辰作为带着重生加金手指的成年人,也忍不住想要用智商反碾压程以华几回。
“德语?挺值得学的。在某些尖端科学方面,德国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程以华表示赞同。对于程以华而言,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是掌握一门新的工具。他常常是为了尽可能全面而透彻地掌握某种新知识而去学习新语言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
“等开学后,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交流了。”程以华说。
“开学?你还去学校吗?”沈旭辰随口问道。在沈旭辰的记忆里,程以华是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开始休学的,从此再没有来过学校。但是,沈旭辰重生后,程以华并没有休学。沈旭辰一直觉得奇怪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像是不明白沈旭辰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他说:“当然要去学校啊。而且,有件事情,我计划很久了,一直都没和你说,现在终于成功了。我和学校方面沟通过了,等开学后……”
事情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程以华那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的脑子都快要转不动了。上一秒,他还在和沈旭辰聊天。下一秒,沈旭辰就推开了他,把他整个人护在了自己身后。程以华从来不知道沈旭辰的速度竟然有这么快。
沈旭辰忍着胸口的疼痛,对着持刀人猛踹了一脚。那人飞出三米远,脑袋正撞在垃圾桶上,立刻就不动了。
沈旭辰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环顾四周,没有再看到可疑分子,便扯起嘴角对程以华笑了一下。要不是他的身体被改造过,估计他今天要废在这里了。
“快打电话叫急救!快报警!”程以华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立刻上前一步,横腰搂住沈旭辰。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胸口插着的那把刀,整个脑子都空了。他知道现在不能轻易挪动沈旭辰,要打电话让专业的医护人员赶过来。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做?
沈旭辰会不会有事?
那把刀插的地方有点偏,这个位置一定不会是心脏,所以沈旭辰会没事的,对不对?
路人们也被这几秒钟的事情惊呆了,好在这时候的人都没有后世人那般冷漠。除去报警和叫救护车的,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还凑上去,把那个已经昏过去的持刀行凶者给绑了起来。绳子由旁边服装店的老板提供。
“别怕,我、我会没事的。”沈旭辰虽然已经没有足够的积分用来购买治疗用品了,但他不久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现在阳光那么猛,他恢复力惊人,所以一定会没事的。更何况,那把刀插得不深,也不在要命的位置。
第47章 命中劫
程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程老爷子也不例外。别看他现在爱附庸个风雅什么的,其实他本质里就是个大老粗。程老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娶了媳妇,是附近村里有名的美人儿。一年后,妻子难产去世了,只留下一儿子。程老爷子给孩子取名叫程革命,然后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照顾,自己一挽袖子出去干革命了。
程老爷子是个敢打敢拼的,杀鬼子时特别不要命,在革命队伍中的地位自然也不断攀升。新中国成立后,程老爷子刚过不惑,位高权重,便又娶了一个媳妇叫孙战萍。孙家有钱有势。孙战萍又给程老爷子生了一个儿子叫程新国。
程老爷子一直没忘记自己的长子,等他辗转找到程革命时,程革命都已经娶妻了。孙战萍那边对程革命挺不错的,因为程革命大字不识、为人憨厚,根本没法对程新国造成威胁,她乐得做个贤良淑德的后母。后来,程革命和他妻子都过不惯城市里的生活,便又回了老家。有程老爷子看顾着,程革命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程革命和妻子生了程文化。程老爷子知道长子已经培养不出来了,就把心思放在了长孙程文化身上,时不时就把孙子接来自己身边住一阵子,和小儿子养在一起。程文化只比程新国小了三五岁,这两人名义上是侄叔,其实更像同辈人。等他们长大后,程文化去了军队。而程新国在程家、孙家的看顾之下,选择从政。
在程文化的内心深处,他并未觉得自己是京城程家的大少爷。所以,娶妻的时候,他娶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而不像程新国那样选择联姻。甚至于,在程文化和妻子秦钰都忙着工作没时间看顾孩子时,程文化选择把孩子放在了岳家,而不是把孩子送到京都里去。程文化的这种想法显然也影响到他的儿子程以华了。
程以华作为程家第四代中的第一人,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京都程家的人。在他看来,京都程家指的是他太爷爷(程老爷子)、太奶奶(孙战萍)、叔祖父(程新国)、叔祖母(杨悦)和堂姑姑(程秀妍)一家人。
当然,程以华对京都程家的人还是有感情的,程老爷子很疼他,孙战萍很和蔼,程新国、杨悦夫妻都对他不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程秀妍更是和他关系密切。
要说程老爷子那样的大家长式人物为什么同意把曾孙程以华养在秦家呢?原来,在程以华刚出生的时候,程老爷子曾找人给程以华算了一卦。
那位高人说程以华本是一飞冲天之命,奈何小人作祟,命中将有一劫,这劫若不能安稳过去,会于寿数有碍。所以那几年京都势乱,程老爷子就默认程文化夫妻把程以华养在钱湖镇上的行为了。
如果沈旭辰没有重生,他就不会和程以华成为朋友。
如果他们没有成为朋友,程以华就不会知道双胞胎其实是邹家家主的恩人的子女。
如果邹齐没有因此找到双胞胎,他就不会对程以华心生感激。
如果邹齐没有对程以华心生感激,那么邹家和程家虽然关系友好,却还不到互相了解然后亲密合作的地步。
如果邹程两家没有合作,那么程文化在完成秘密任务时就不会那么圆满,其中的主犯之一会逃脱追捕并选择报复。
在沈旭辰的第一世,程以华之所以会休学,是因为他被绑架了。
绑匪用程以华的性命来要挟程文化放人。虽然后来被救回来了,但程以华在那些丧心病狂的绑匪手中受尽折磨,两条腿都被废了,再不能行走。从此,程以华的性格变得很阴郁,他还患上了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因为智商太高,给程以华治病的心理医生都被程以华绕晕了,所以程以华的心理疾病一直没有被治好。他拒绝出门,拒绝和陌生人交流。秦钰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里看儿子,才终于让他的情况有所好转。即使后来程以华也算功成名就,但他从不出现在人前,他的生活已经被毁掉了。
这一世,因为有了沈旭辰,蝴蝶的翅膀扇啊扇,引起了一场大风暴。
首先一条就是邹程两家开始合作友好。于是,程文化在事情陷入泥沼后,第一时间用秘密线路联络了邹齐。当兵的其实多少有点痞,最遵守规定的是他们,办事不拘一格的也是他们。在邹家隐秘的帮助下,那个胆敢和境外反华组织合作并贩毒的小家族很快就被整个儿控制住了,甚至还钓出了一条藏在幕后的大鱼——那人本来是几年后被抓的。
只是,可能程以华命中注定有一劫吧,虽然坏人已经无法大手笔地绑架程以华用以威胁程文化了,但有人穷途末路狗急跳墙想拉着程文化的儿子陪葬。如果沈旭辰反应不够快,那刀是冲着程以华的心脏去的。
现在,程以华毫发无伤。他坐在急诊室外,将脑袋埋在两腿之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程以华而言都是一种折磨。他的衣服上都是血,那是属于沈旭辰的血。
秦家大舅和舅妈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大舅给沈秉忠打了电话。没过多久,沈秉忠和顾望舒也来了。沈秉忠神色焦急,顾望舒脸色铁青。他们不好冲着秦家人和程以华发脾气。沈旭辰又在急诊室里没出来。沈秉忠和顾望舒只好将心中的气愤、恐慌、担忧、焦躁等情绪统统压下去,强迫自己尽量冷静地等在急诊室外面。
“安城的专家医生正朝这里赶过来。”秦家大舅说。
别人家的孩子在急诊室内生死不明,秦家大舅根本不敢浪费时间,他反应迅速地联系了程以华的父母,让他们动用自己的人脉请了专家医生。从安城到钱湖镇,限速很厉害,正常开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但如果军方牌照的车可以超速行驶的话,那么医生们在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能赶到了。
沈秉忠胡乱地点了点头,眼睛还盯着急诊室门上的灯,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秦家大舅。
程以华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整个人仿佛已经成了一个僵硬的雕塑。
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才过去一会儿,急诊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沈秉忠、顾望舒和秦家大舅舅妈一起围了上去。程以华却恍然未觉,他依然僵硬地坐在那里,头埋在两腿之间,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灵魂。
钱湖镇上人口不多,环境安稳,从未出现过这么恶性的袭击事件。医生们虽然很专业,但着实好多年没遇到过伤得这么严重的伤者了。
主刀医生走出急诊室时忍不住偷偷松了一口气,见家属们围了上来,他语速飞快地说:“手术非常成功。病人运气很好,那刀卡在了骨头上,没有弄伤内脏。伤口已经顺利缝合了,接下来二十四小时是观察期……可能会有术后反应。如果这二十四小时能安稳度过,那么基本上可以肯定病人没有生命危险了。”
程以华这才动了一下。他整个身体就像是生了锈的机器。程以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朝急诊室冲过去,然后很快被人架住了。医生拒绝家属的探视,家属们只能隔着玻璃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沈旭辰。
很快,程文化和秦钰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这对在各自工作单位说一不二的夫妻不断朝沈秉忠鞠躬道歉,又一再表示感谢。到了晚上,孔得蓉作为邹齐的妻子也带着邹铎赶到了。邹铎是自己要跟来的,他很喜欢沈旭辰这个又能陪他玩又懂得超级多的哥哥。
大家一夜未睡。
第二天中午,沈旭辰终于醒了过来。麻醉药的作用过去了,但沈旭辰依然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受控制。作为曾经的医科高材生,他知道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沈旭辰觉得胸口很疼。沈旭辰艰难地转过头。
隔着玻璃窗,沈旭辰看到了等候在外面的人。他扯起嘴角笑了一下。不一会儿,医生和护士们就都赶到了。沈旭辰闭上眼睛。
“病人恢复得很好,他的伤口愈合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上很多。”
“注意术后休养。顺利的话,病人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考虑到病人的年纪,你们要注意调节病人的心情,可以给他做个心理疏导。”
从医生口中得到了肯定的话,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沈秉忠在面对程家人、秦家人时,终于不再摆一张臭脸了。他其实也知道这件事情不能怪别人。
程以华有错?不,他只是有个秉公执法一心为国的父亲而已。程文化有错?不,他只是尽忠职守对恶势力坚决不妥协而已。有错的是那些犯罪分子,是那些该挨枪子的人!
不过,顾望舒就不会这么想了。她再怎么成熟,也不过是个未成年人。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程以华的错,沈旭辰是因为程以华才受的伤!所以,顾望舒不会给程以华好脸色看。她甚至像一只护崽的母兽,拒绝程以华靠近沈旭辰的病床。
身为程以华的母亲,秦钰特意向单位请了假。此刻在病床上躺着的那个少年都是为了救自己儿子受的伤,所以秦钰觉得自己有责任要照顾好他。她是医生,懂得专业的护理手法,也知道该怎么给沈旭辰安排饮食。当然,秦钰完全可以花钱雇人做这些事情。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唯有亲自上手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
第48章 小媳妇
“你不进去陪着他吗?”看着程以华在病房外面磨磨蹭蹭,秦钰问。她的工作一直很忙,每年能陪在亲人身边的时间非常有限。不知不觉间,儿子已经长得比她还要高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他用脚尖在地上蹭了蹭,犹豫了一下,才说:“……妈,你给列个他可以食用的单子吧,我回家做饭,到饭点就给他带过来。”
想到儿子厨艺比自己还好一点,秦钰点了头,说:“行,我马上就给你列,注意点也会写清楚的。你别太担心,我前面和几位专家医生聊过了,沈旭辰的状况比我想象中要好很多。”
程以华又摇了摇头,不知是什么意思。
有个高智商的儿子注定要少了很多为人父母的乐趣。只要程以华不说,秦钰早已经弄不懂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了。秦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程以华的肩膀。
等程以华拎着保温杯回到医院时,可能是因为沈旭辰已经开导过顾望舒了,顾望舒虽然还臭着一张脸,但总归没有拒绝程以华进入病房。沈旭辰对程以华笑了一下,他现在不敢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因为怕牵扯到胸前的伤口,但微笑是没问题的。不过,因为肌肉僵硬,他笑起来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
程以华默默地把食物摆出来。
沈旭辰现在需要被喂食,因为他抬胳膊也会牵扯到伤口。
顾望舒霸道地把程以华挤开了,二话不说抢了喂食的工作。
程以华就在一边不错眼地看着,然后抓住一切时机凑上去帮沈旭辰擦个嘴儿洗个手儿,像个可怜的小媳妇。
沈旭辰没吃多少就不想吃了。
他现在虽然人已经躺在病床上了,但每天的日常任务不能不完成。一小时学德语,四小时学习,每天必须要有五个小时用于完成强制性任务。好在沈旭辰有小黑屋,把时间比例设置成1:1的话,是不消耗积分的,因此沈旭辰在大部分时间都把精神体放在了小黑屋中。
这么一来,在外人看来,沈旭辰大部分时间就都在昏睡了。
“这是正常的,每个人的自我修复方式不一样。病人在睡眠中能得到更好的修复。”专家们在仔细检查了沈旭辰的身体之后,信誓旦旦地向家属们保证。
因为沈旭辰恢复得好,家属们反而好像没什么事情做了。几天后,孔得蓉带着邹铎回了北京。程以华的爸爸程文化也回军区了。顾望舒不是铁人,等她终于因为洗澡等事情离开医院时,程以华才如愿以偿地能近距离守在沈旭辰身边。沈旭辰从小黑屋中出来时,正看到程以华一张放大的脸。沈旭辰眨了眨眼睛。
“我……我想去楼下晒会儿太阳。”沈旭辰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在问过秦钰的意见之后,向院方借了把轮椅。程以华小心翼翼地把沈旭辰抱到轮椅上,推着他去了一楼的小花园。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下来,沈旭辰觉得舒服极了。服用了光明之泉以后,他现在就像是一株植物,阳光是他生长所需要的养分。只要能待在阳光下,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的伤口处的细胞正在不断地更新分裂生长。
“你不要自责。”沈旭辰安慰程以华,说。
程以华摇了摇头,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佐佑网怎么样了?还有我的,《骑士》的反响如何?”沈旭辰换了话题。他其实很清楚,对于程以华这么有责任心的人而言,只要沈旭辰一天没恢复生龙活虎,程以华就一天不可能不会自责。
“《骑士》的题材偏冷,但不久前引发了一次收藏爆发,一下子增长了五百多个收藏。我稍微注意了下,好像是网上有人在某个小圈子论坛中提到了你的文。对了,你的作者收藏也涨了四十多个。”程以华喜欢拿数据说话。
“哦,挺好的。一口吃不成胖子,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就十分心满意足啦。按照我的写作速度,也许等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就成为大神了。”沈旭辰说。
因为是完结之后发文的,沈旭辰基本不存在断更的情况,再加上他构思新颖,肚子里有货,写出来的东西有情节有内涵有新意,因此“九日星辰”这个笔名的死忠读者一直稳定增长着。
更重要的一点是,沈旭辰很多产,基本上旧文完结马上就开新文,自然让读者们很满意,这使得他的读者不易流失。再加上佐佑网给沈旭辰开了后门,只要沈旭辰保证质量,他们给的榜单都很不错。照这么写下去,沈旭辰迟早能写红了。
而在网文的高速发展期,花三年左右的时间若是能成为大神,沈旭辰真的非常知足了。他最喜欢增长名望值了,一个名望值就代表着一万积分啊!
晒了一个小时左右的太阳,程以华按照秦钰的嘱咐,要把沈旭辰送回病房去。程以华一直是个非常有时间观念的人。
沈旭辰一脸怨念地看着程以华:“我想再晒一会儿太阳……”
“不行。妈妈说,你不能在外面待上太多时间。”程以华说。
“晒太阳真的很舒服,我想再晒一会儿。”沈旭辰使劲睁着自己的大眼睛,努力让程以华看到他内心深处的渴望。
程以华默默转开了脑袋,说:“不行,要听妈妈的话。”
要是恢复太快了,说不定医生们会怀疑……可见晒太阳虽然很有帮助,但还是要有所控制。做人必须要低调,否则人体实验室在等着你啊!想到这个,沈旭辰松了口,说:“那好吧,我们回病房吧。”
“如果……我可以再陪你十分钟,十分钟后,我们无论如何要回病房了。”程以华说。
“行,十分钟就十分钟吧。”沈旭辰闭上眼睛,努力享受今天最后十分钟的“光合作用”。他毕竟不是真正的植物,月光对他而言也是有作用的,并不是非要太阳光不可。大不了等大家都睡着以后,他再爬起来享受月疗好了。
没过几天就开学了。鉴于沈旭辰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他顺利请了病假。
因为程以华的坚持,他也拿到了假期。
沈旭辰的脑洞一直很清奇,一不小心就想到了,后世妻子生产时丈夫也是有产假的,这和他们现在的状况挺像的呢。啊,呸呸呸,一点都不像!妻子生产是个什么鬼!这个脑洞必须差评!
秦钰知道自己儿子的智商,完全不怕耽误几天的课程,要不是她压着,程以华早几年就想考大学了。所以,她没有强迫程以华必须去学校,那假条,还是她亲自跑了学校,帮程以华拿到的。
说真的,秦钰这些年一直压着程以华循序渐进地读书,就是怕这儿子被养成了高分低能。所以,秦钰一直主张让程以华和同龄人多交流交流。不负所望,程以华不是果然交到一个好朋友了吗?沈旭辰也是个好孩子,就算没有这次的救命之恩,秦钰都很为自己儿子交朋友的眼光自豪。
顾望舒只好一个人不甘不愿地上学去了。临走前,她狠狠地瞪了程以华几眼。
沈旭辰的一日三餐照样还是程以华负责的。程以华秉着少食多餐的原则,把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厨房里了。即使是清淡的病号饭,程以华也做得十分美味,秦钰都忍不住跟着咽口水。沈旭辰觉得自己一定是长胖了。
一直到十月份,沈旭辰才终于被允许去上学。
“亲爱的同桌,我好想你啊!”蒋浩夸张地向沈旭辰敞开了怀抱。
升了高二以后,因为涉及文理分科的事情,班里的人员稍微变动了一下,但变动得不多。而因为个子比较高的缘故,沈旭辰还是坐在教室靠后排,同桌依然是蒋浩。
路求真毫不客气地把蒋浩的手拍下去了:“你小心点,沈旭辰刚出院,可经不起你那毛手毛脚的。”
沈旭辰在街上被人刺伤的事情闹得很大,怡湘县的本地新闻都有所报导。虽然那个本地台基本上没什么人看。在公开报导中,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那个行凶的人被当成了精神病,他刺人的动机自然被弱化了。程以华压根就没出现在新闻中。所以,知道“真相”的同学们都很同情沈旭辰,觉得他运气不好。
沈旭辰笑了一下:“没关系的,我已经好了。”
班里好多同学都围了上来,对着沈旭辰七嘴八舌地说话。管凯威也凑了上来,仔仔细细将沈旭辰打量了一番,说:“嘿……你这最起码胖了五斤啊!你那下巴都有圆的迹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坐月子去了!”
坐月子是个什么鬼哦!沈旭辰哀怨地朝程以华看了一眼,还不是因为程以华的厨艺太好了。
哎?程以华怎么还在这里?
沈旭辰立刻转身对程以华说:“要上课了,你快回自己班里去吧。我这边没事,你就放心好了。”
“你让他回哪里去?他也是我们班的啊!”江山忍不住叫了起来。
“啊?”沈旭辰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同学,周围的人都点了点头,证实江山说得没错。程以华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第49章 华承杯
沈旭辰赶紧把程以华拖到教室的一角,问:“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和我一个班了?我的身体真的没事了,你犯不着这么紧盯着我继续照顾我。”
不仅是成为同班同学了,我们现在还住进同一寝室了。程以华在心里默默地说。
他们这个年级共有十八个班。文理分科以后,一班到十二班是理科班,十三班到十八班是文科班。所以,一班到十二班的学生中,选择理科的保持不动,选择文科的被抽出来,塞到六个文科班中去了。同理,在十三班到十八班中,选择文科的学生保持不动,选择理科的被抽出来,塞到十二个理科班中去了。
这意味着,就算文理分科了,高二六班的大部分学生都还是来自于高一六班的原班人马,只不过少了十几个文科生,多了十几个从十三班到十八班中抽调过来的学生。
这么一来,程以华是无论如何都到不了六班的,他既然选择了理科,那本应该还是三班的学生。而现在,程以华不仅到了六班,甚至因为万明海选了文科的缘故,程以华还占了原本属于万明海的床位,成了沈旭辰的下铺。
“不是因为你受伤的这件事情。”程以华老老实实地承认,“事实上,读高一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准备了。我本来暑假时想和你说的,但是没赶上。”
沈旭辰闭了闭眼睛,然后猛然张开,恍然大悟了:“怪不得你高一连着十几次考试都没有尽力发挥,一直让自己落在年级十几名之后……你是不是觉得,如果你一直考年级前三的话,当你高二想换班时,你们班主任会不同意?”
程以华点了点头。他的确蓄谋已久了。事实上,在高一第一学期的后半学期,他就打算要换班了。和数学老师合不来是一个原因(不得不说那老师真恶心,程以华见到他就觉得自己要像女孩子一样生理痛了),更重要的是,三班里没有沈旭辰啊。
沈旭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501寝室的成员没怎么变动,就少了个去读文科的万明海,多了个程以华。程以华睡下铺,因为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来学校,他的床上被室友们堆满了东西。等程以华销假之后,室友们才急急忙忙把床铺整理出来了。沈旭辰的床铺因为是在上铺才幸免于难。
不一会儿就上课了。沈旭辰不好继续追着程以华问。不管怎样,程以华都已经是六班学生了,这是改不了的。
沈旭辰销假的时机非常巧,第二天就是高二学期的第一场月考。当然,对于学霸而言,月考真是小事啦,大家不用在意的啦!沈旭辰用年级第一的成绩证明了自己即使缺席一整个月江湖地位依然如故的霸气。
这次的年级第二是程以华,他把顾望舒甩到身后去了。
对沈旭辰而言,有个不太好的消息。文理分科之后,考试排名也就分开算了,沈旭辰考了第一之后拿到的积分少了三分之一,因为和他竞争第一的考生减少了三分之一。要知道自从兑换了光明之泉以后,沈旭辰就是一穷二白的啊,他简直要对这个分科的世界绝望了。系统君,敢大方点么?
即使沈旭辰觉得自己已经恢复健康了,但他依然是班里的“熊猫”。知道他胸口动过手术,一直很吝啬开假条的班主任直接给他开了整个学期的假条,这意味着沈旭辰在这一学期里都不用进行晨跑、课间操和晚跑了。
值得一说的是,六班换班主任了。新班主任也姓宋,但却是个男的,教英语,看上去是个非常和气亲切的三十岁上下的小年青(学校里有很多年纪大的老师,三十岁真不算资历老的)。
高一时候的班主任小宋老师继续带六班,但她不当班主任了,只做数学科目的任课老师。为了以示区别,我们把小宋老师叫成宋数学,把现在的班主任叫成宋英语。宋英语这个人没什么脾气,尤其和宋数学比,他简直就是菩萨了!就算当面碰上学生违纪违规,宋英语也往往是呵呵一笑就过去了。
不过,沈旭辰倒是很清楚,这位新班主任宋英语其实挺蔫儿坏的(比如说他在班级企鹅群里有小号,学生们竟然连着两年都没发现什么不对,清理了很多次也没有把老师的小号清出去),学生们的那点心思根本瞒不过他。当然,这老师同样也很负责,和高一时严厉的班主任宋数学比起来,他简直就是在实行老子的无为而治,偏偏六班的学习风气和学生们的积极性都比高一时好了不少。
江山十分眼馋沈旭辰的假条。因为不用晨跑的话,这意味着沈旭辰每天能多睡一会儿。当然,沈旭辰没有赖床的习惯,他每天依然是在起床铃响起后,就第一时间起床的。喜欢赖床的江山真恨不得能和沈旭辰换一换。
除此以外,沈旭辰现在的伙食也非常好。秦家特意请了一个保姆,一日三餐往学校里送饭。既然送了,多一份少一份就没差了,连着程以华和顾望舒都吃上了好的。沈秉忠不愿意占别人家这个便宜,每个月都会交给秦家保姆一些买菜的钱。食堂里总是人山人海,他们三个人坐在某个小角落里吃,倒也不会让人注目。
两个学霸销假之后,六班的学生们从此生活在了水深火热之中。
本来吧,有沈旭辰一个就够打击人的了。沈旭辰上课基本不听(因为他的自学进度远超老师们的上课进度),自习课基本不用于做作业(上课时当堂完成了),就寝后基本不打手电(其实都去小黑屋中努力奋斗了)……偏偏这人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啊,兄弟们不服气的只管把袖子撸起来,咱们一起揍这小婊砸!
现在吧,有了程以华,他和沈旭辰加在一起,打击起人来就是双倍的了。
程以华上课基本不听(他在打瞌睡),自习课基本不用于做作业(他作业基本靠抄,遇上大家都不会做没处抄了,他才会自己动笔),就寝后倒是打着手电挺努力的(你敢把你看的书封面漏出来么?敢么?母猪产后护理是什么鬼?)……总的来说,程以华这货比沈旭辰更欠揍,因为沈旭辰起码看上去像个好学生,程以华呢?
就连沈旭辰近距离围观过程以华在学校中的生活之后,都有一种风中凌乱的感觉。
高二之后,学校里的竞赛活动一下子多了起来。鉴于怡湘县穷且落后,钱湖高中的学生玩不起机器人、动力帆船什么的,所以钱湖高中会组织学生参加的竞赛就只剩下全国高中生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征文等等)大赛了。这种比赛就靠笔试。学校方面只要组建几个考场,安排下几位比较权威的监考老师,基本上不用再准备别的什么了。
而且,这种比赛和大部分学生都没什么关系。省级比赛的时间特意定在周日。大家在自习的时候,很可能参加竞赛的学生就已经把考试考掉了。过段时间,教学楼一层的报告栏里贴了张荣誉名单,大家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前段时间有某某竞赛啊,原来这竞赛是校级省级的啊,原来某某同学再创佳绩了啊。
十月份快过完的时候,沈旭辰被班主任叫去了办公室。
宋英语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报名表,交给沈旭辰,说:“我注意到你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式,所以就算给你安排了别的事情,也不怕耽误你学习。因此,我在网上给你下了这张报名表,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报名参加一下。”
“华承杯全国高中生风采大赛?”沈旭辰看着手里的报名表,把那一行大标题念了出来。
宋老师见沈旭辰似乎有些兴趣,很高兴地说:“对……风采大赛每隔三年举办一次,这一届叫华承杯。让你参加这个比赛其实是我的私心了,因为学校方面并没有关注过这个比赛。你也知道,我们学校学生的状况啊……怎么说呢,大家都是好孩子,很勤奋也很聪明,但可能是在小地方待习惯了,很少有能压得住场子的。”
“就拿自主招生来说吧,明明每年笔试都能过好几个,可一到面试全被刷下来了……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太差劲吗?不是的,只是大家见的世面太少了,接受到的讯息也太少。其实等他们上了大学,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
“话说回来,关于这个比赛,作为你的老师,我非常相信你的能力。你完全可以去试试!”
“省级资格赛在这学期期末,是以笔试为主的,但也有包括英语命题演讲和语文半命题演讲在内的面试,到时候我给你批一周的假,尽够。”
“如果顺利的话,全国大赛在明年暑假,按照比赛流程,需要的时间相对而言比较多。初赛就占了七月份的时间,决赛的话要到八月中旬了。本来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里,学校是强制性要补课的,但以你的成绩,其实不怕耽误……要是你真进入国家级比赛,校领导是一定会放行的。”宋老师其实都已经计划好了。
沈旭辰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先不说全国赛,只说近在眼前的省级资格赛。笔试的话,自己肯定是没问题的。为了能在各项竞赛中拿到最好的成绩(以便拿到系统积分),沈旭辰已经把高中课程都自学完了。而且,每天必须要完成的学习任务,他根本就没有浪费过。再说,沈旭辰的课外阅读量也不是盖的。
至于演讲,英语的话,沈旭辰相当有自信,口语利索,词汇量大,背完了整本牛津词典的他还怕什么?
语文的话,就更不成问题了。沈旭辰那么多作文难道是白写的吗?那么多稿子难道是白投的吗?唐诗宋词汉赋是白背的吗?成语词典、新华词典是白翻的吗?那么多历史典故是白记的吗?国内外经典名著是白看的吗?基因改良液是白吃的吗?银河一号是白买的吗……
肚子里既然有货,普通话又标准,长相也不吓人,还怕什么?
所以,不如报名试试?
第50章 石灰水
在沈旭辰思考的这段时间里,宋老师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放在桌子上摊开。
宋老师指着纸上写的东西,对沈旭辰说:“这是我整理的历任冠军的名单。你看这位,是思贤杯的冠军获得者,前年进入外交部的,媒体对她高度赞扬,称她作为一名亲切睿智的东方女性给外交部注入了全新的活力。你再看着几位,这位是强国杯冠军获得者,保送上了华大,四年读完了博士,现在某研究所工作。这位是上一届齐礼杯的冠军获得者,高中毕业就直接出国了,当时手上握着好几个世界顶尖大学的offer……”
知道宋老师是真的用心了,沈旭辰点了头,说:“行,我这就回去把报名表给填了。”
“我和你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增加你的心理负担,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已经很优秀了,但是你的眼界不能只放在钱湖镇,或者是怡湘县这么小的地方。你要多出去走走。世界很大,机会很多,路在脚下。”宋老师说。
沈旭辰又点了点头。
当沈旭辰回到教室,程以华正趴在他位置上睡觉。沈旭辰走过去推了推程以华:“你昨天晚上又是几点睡的?”
“可能三点吧……阿虎,我想吃苹果。”程以华懒洋洋地给了沈旭辰一个眼神。在医院里,程以华常听见沈秉忠和顾望舒这么叫沈旭辰,他很快就学上了。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在抽屉里,你自己拿。话说,你就不能把作息改改吗,晚上好好睡,白天再看书啊。反正你上课也不听。”和程以华住进同一寝室后,沈旭辰终于知道程以华的黑眼圈是怎么来的了,难怪他之前送了系统商店中买的药香小枕头都不管用。
程以华翻出苹果,咔嚓咔嚓地吃了起来。这苹果是沈旭辰在系统商店中换的,不光是顾望舒,现在连程以华也成为系统苹果的脑残米分了。
“这是什么?”程以华瞄到了沈旭辰手上的报名表,问。
沈旭辰懒得解释,直接把报名表递给程以华了。程以华的阅读速度非常快,他扫了几眼后,就差不多把整张纸的内容看完了。看完之后,程以华表示自己不感兴趣,又把报名表还给了沈旭辰。
程以华啃完了苹果,还不舍得把位置还给沈旭辰,一直到上课铃响,他才慢吞吞地站起来,懒洋洋地回了自己的座位。程以华顺手把啃得只剩下一点点的苹果核丢进了垃圾桶。
这一节是化学课。升高二以后,六班换了一小半的任课老师。化学老师就是新换的,新化学老师是个有着地中海发型的小老头子。才给六班上了不到两个月的课,化学老师在班里的地位就已经超过身为中年大帅哥的物理老师了。
为什么化学老师如此受欢迎呢?因为他非常非常幽默。他最喜欢冷着一张脸讲笑话。不,可能不是笑话,因为当学生们笑起来的时候,他总是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眼神中透露出“我艹你们在笑什么”“年轻人真的很无聊哎”这样的讯息。也就是说,化学老师是个不自觉的幽默人士。
“程以华!”化学老师面无表情地叫出了这个名字。
学生们立刻哄堂大笑。沈旭辰默默把自己的脸埋进了胳膊里,又来了,所谓化学老师和程以华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又来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化学老师很不喜欢程以华,明明程以华成绩这么好,对吧。不喜欢就无视吧,偏偏化学老师每次上课时,都要在程以华睡着后,一脸嫌弃地把程以华叫起来回答问题。注意,是睡着后。如果程以华这一节课没有睡,那么化学老师会无视他整节课。
程以华朝黑板扫了一眼。黑板上的题目是化学老师自己出的,关于几种气体分别或者依次或者混合加入澄清石灰水中的反应。几道题的题干看上去几乎一样,但其实它们中有几个字眼的变动,这就使得它们的答案完全不一样。
这里说句题外话,化学老师水平很高,非常喜欢自己出题目,他教了几十年的书,对考点把握得极其到位,出题的水平非常有一套。即使是临时出题,化学老师也能把摩尔数值、化学方程式的配平数值在几秒钟之内安排得刚刚好,这样学生解题的时候就不会出现什么数值奇怪的答案了。
程以华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分别给出了几道题的答案。沈旭辰朝自己的草稿纸看了一眼,程以华的答案和他一样。
“程以华说得对不对?”化学老师面无表情地问。
“对。”底下有几个学生零零散散地说,声音中透着一股不确定。
“错啦……”化学老师瞪着那几个说对的人,把“啦”字拖得很长。
沈旭辰又朝自己的稿纸看了一眼,他的答案和程以华是一样的,他觉得自己的解题思路完全没有问题,那么,老师其实是在诓大家吗?
很明显,除了沈旭辰以外,别的几个学生也是这么认为的。当下,就又有几个零零散散的声音说:“老师,没有错啊!”
“哎呀,我说你们错啦,就是错啦。”化学老师露出了一脸不耐烦的表情,他做起这个表情来实在是太逗了,底下人又忍不住一起笑了起来。化学老师是老师中的卓别林,他面无表情说话的样子引人发笑,他脸上表情一多,无论做出什么样子来,大家又继续笑。很多时候,学生们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但大家就是想笑啊。
化学老师转身指着黑板上的题目,问:“这是什么?这是澄(deng)清石灰水!我是你们的化学老师,不是来教你们语文的。程以华刚就念错了。你们偏还说他是对的。澄(deng)清石灰水,不是澄(g)清石灰水。”【注解1】……我以后可以很自豪地对朋友说,我的语文是化学老师教的。底下的学生们纷纷忍着笑。
“程以华坐下吧。”化学老师终于舍得让站了已经十分钟的程以华坐下了。
沈旭辰回头一看——高瘦高瘦的程以华坐在最后一排——他发现程以华虽然睁着眼睛,但他显然已经魂游天外了。
程以华最近好像被某个假设迷住了,那是世界七大数学难题之一,是二十世纪数学的制高点。至今尚无一人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关于那个猜想的合理证明。现在数学界里有很多定论的前提都是“如果某假设成立……”,因此无论这个猜想是被证明还是被否定,都足以在数学界引起轰动。总而言之,这个猜想十分高大上。
沈旭辰跟着看了几本超厚的论著之后,就拒绝和程以华一起看书了。沈旭辰和程以华不一样,他对数学没有生成浓烈的兴趣,没有兴趣自然就没有动力。而程以华呢,数学在他眼里,是一位高妙绝伦的美人儿,这让他很有兴致。
不过,程以华的喜爱总是很单纯又很随性。怎么说呢,他喜欢数学这个美人儿,但这个美人儿却又不是他生活的全部。别看他最近沉浸在某猜想中,整天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其实他没有产生丝毫要攀登这座数学高峰的雄心。也许过段时间,他感兴趣的东西就又变成另外一个了,就像个不断更换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越和程以华相处,沈旭辰就发现自己越不懂这个人。他永远都不知道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他的兴趣在哪里,除非程以华自己说出来。
下课后,沈旭辰把风采大赛的报名表填写清楚,然后拿去英语组办公室交给了宋老师。回班级的路上,他和许敏旻擦身而过。上辈子,没有这么多事儿,他们做了三年同学,没交情也没交流,可能就知道班里有这么个人。这辈子,因为许敏旻的闹腾,后来她自食恶果,结果在六班待不下去了,文理分科时就选了文科。
沈旭辰注意到许敏旻的头发是做过了的,很直,直得有些不自然。
钱湖高中对学生们的仪容仪表查很严,女生们不准烫头发染头发,甚至不准让头发披散着。不过,有女生会偷偷去烫个离子烫,头发拉直了,倒也挺好看的。虽然明文规定不准披头散发,但毕竟是寄宿学校,女生们总会要洗头的吧?洗完头,头发还是湿的,总是要披着的吧?披着的时候就显出烫过离子烫的头发的好看了,直直的,不毛糙,一低头,一甩发,都是柔情啊。
只是,学校里做头发的女生不多。校纪校规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离子烫挺贵的,在怡湘县内,一般的高中学生谁舍得花一个月的生活费就只为了做个头发呀?想到上次许敏旻被请家长时,那对来学校的衣着陈旧神情木讷皮肤黝黑手掌皲裂的中年人,沈旭辰就忍不住摇了摇头。不知父母恩啊!
谁的日子都是自己过出来的,许敏旻自然也是如此,随她怎么过吧。沈旭辰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注解1】我当年念书的时候,这个字是念deng的,语文练习册上也是这么写的,deng才是标准答案,虽然大家都习惯念g,就连老师们也不例外。现在不知道了。汉语词典什么的再版都不一样,比如说shui服和shuo服。
第51章 大叔控
程以华和双胞胎一起吃完晚饭。保姆把碗筷收拾好,很快就离开学校了。顾望舒没留太久,她还有衣服要洗,匆匆回了寝室。剩下程以华和沈旭辰对视一眼,沈旭辰说:“我要去大操场那边练习吹箫,你呢?”
“一起去。”程以华说。
沈旭辰便和程以华并肩走着去了操场。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大操场位置偏僻,这时候并没什么人。程以华脱了校服上衣,把衣服垫在草坪上,说:“你就坐在这里吹箫吧,我去跑步。”他本来不是个爱锻炼的人,但可能是因为暑假时跟着新兵被操练过吧,他也许是不舍得自己练出来的肌肉(沈旭辰猜的),因此现在每天都会注意运动量。
沈旭辰取下箫的罩子。以前,他常一个人跑到偏僻的地方练习吹箫。那个时候因为没人注意,他完全可以把箫放在系统的格子空间里,到了地点再把箫拿出来。可现在不行了,程以华喜欢跟着他,他要是凭空变出一支箫的话,会吓到人的。
好在程以华这个人并不烦人。他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就好比现在,沈旭辰一心一意地吹着箫,程以华就沿着跑道慢慢地跑着。谁也不耽误谁。
什么,刚吃过饭以后最好不要进行剧烈运动?高中男生都是不信这个的——就算信也不会按照这个准则去养身的——班里好几只篮球爱好者都是一放下筷子就抓紧时间跑去篮球场的。再说,程以华的慢跑倒也不能算是剧烈运动。
一个小时过后,沈旭辰收起箫。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操场那么大,沈旭辰已经看不见程以华的身影了。
这附近都是树。钱湖高中历史悠久,即使老校区弃之不用,这里已经算是新校区了,但校园内的树也有了二三十年的历史,郁郁葱葱,很是繁茂。沈旭辰觉得有些冷。好在因为箫声停了,他只等了三五分钟,程以华就跑到他面前了。
程以华的头上都是汗水,沈旭辰递了一张餐巾纸给他。程以华胡乱地擦了汗,捡起地上的衣服,就和沈旭辰一起走回了教室。
从大操场到新教学楼要跨过大半个学校。虽然现在还不到上晚自习的时间,但校园里已经几乎没有学生走动了。进入高二以后,很多班级的老师都会要求学生们提前到教室进行自习的。也就是沈旭辰仗着宋英语脾气好,再说,他还真不缺这一点学习的时间,因此每天都会在晚饭后去练习一下吹箫。
一到晚上,程以华就变得特别有精神。整个晚自习的时间,他都没有睡觉。除去抄作业花了小半节课,剩下的时间,他都用来自己和自己下棋了,下的还是围棋。他有一副浓缩版的围棋棋子,只需要小半张课桌就能把棋盘铺下了。
蒋浩盯着程以华看了好一阵子,看他自得其乐很有一套。蒋浩收回目光时又看了眼沈旭辰手中的《西方绘画史》,沈旭辰正面带欣赏。蒋浩再看了下自己手里密密麻麻写满字的作业,终于忍不住用头敲击课桌桌面。明明自己才是学渣啊,看在学渣都在认真写作业的份上,请问那边两个学霸你们就不亏心么?!
第8节
恋耽美
第8节
邹齐和妻子孔得蓉育有一子,叫邹铎。这名字其实有点拗口。邹铎现在十二岁,下半年要升初中了,比沈旭辰和顾望舒小了四岁。别看邹铎年纪小,他到底是在资讯发达的大城市中长大的,因此在某些方面懂得要比顾望舒多多了。大概是因为沈旭辰现在亲和力很强吧,邹铎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爹娘的熊孩子对他很是喜欢。
孔得蓉是个非常……非常得体精致的女性,穿旗袍唐装,喝下午茶,精通中俄德法四国语言。顾望舒很快就成为孔得蓉的脑残米分了。见状,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既然顾望舒没有在孔得蓉身上感到恶意,那么说明孔得蓉是真心接受他们姐弟的。这意味着孔得蓉对顾望舒的友好关心(可能还有日后的教育和提携)不是停留在表面上的。
因为孔得蓉和邹铎都表现出了一副接受的姿态,所以不过才几天功夫,顾望舒身上的拘谨就消失了。
孔得蓉喜欢带着顾望舒去逛街,然后把沈旭辰丢给邹铎招待。也许是因为邹家的高调吧,不出几天,圈子里的人就都知道邹家多了一位很受重视的义女,是邹齐的战友遗孤。当然,也有那种自己不干净就看谁都不干净的人,在心里暗戳戳地认为,这个所谓的战友遗孤莫不是邹齐的私生女吧?
听到这种传言,孔得蓉带着顾望舒参加好友茶会的时候,便若无其事地说:“这姑娘啊,又孝顺又懂事,脑子活,心眼实,我实在喜欢得很。要不是年岁不对,我真想替邹铎定下了。不过,做不了媳妇做女儿也好,我白得个贴心小棉袄,心里也是满足的。”她是真心觉得顾望舒不错,做女儿刚刚好。
几位好友闻言顿时知道了孔得蓉的意思,给见面礼时都没有吝啬。这两天,已经在礼仪方面被孔得蓉调教过的顾望舒,大大方方地收了礼,一点都不显局促。
孔得蓉在一旁笑语嫣然地瞧着。
没错,做女儿是刚好。
孔得蓉是个相当聪明的人。
怎么说呢,即使邹铎和顾望舒年龄相当,孔得蓉只怕也不愿意让顾望舒做儿媳妇。她们那样的人物,对于儿媳妇总是有些特殊的要求的。顾望舒是很好,但她身上也缺了很多孔得蓉想要的东西。
但做女儿就正好了。只做女儿的话,孔得蓉是真心喜欢顾望舒的。
这些话说出来就伤了情分。但大人的世界都是这样的,也不能说孔得蓉虚伪。
作为义母,孔得蓉很真心,她愿意在物质上满足顾望舒,也愿意给予这个女孩子母亲般的教导。她愿意在未来帮顾望舒扩展人脉。她甚至可以做顾望舒的依靠。
鉴于邹齐工作繁忙,双胞胎在京都并没待上多久,过了小半个月,他们就打算回家了。临走前,邹齐给了他们一人一把钥匙,说:“这些年,因为不知道你们的存在,陆见星的抚恤金一直放在我这里。我看你们现在衣食无忧,就不把这钱给你们了,索性一人给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保值的。等你们来京都读书时,正好就能入住了。”
即使这两年房价还没飙到天上去,三环、四环之间的房子也不便宜。陆见星那一点抚恤金肯定是不够的。但邹齐把话说到了这份上,双胞胎真不知该如何推辞了。
到了z省,当双胞胎下了飞机正要赶往火车站时,他们差点没被一个人吓死。
“你怎么会跟在我们身后的?”沈旭辰没好气地问。
顾望舒对邹齐、孔得蓉夫妻很有好感,连带着对邹铎这个活力四射的熊孩子也爱屋及乌。可是,别说沈旭辰此刻脾气不怎么好,对于邹铎的出现,她也吓出一身冷汗啊。
“我让人帮我买了飞机票,然后偷偷跟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上了飞机……哎呀,我舍不得哥哥姐姐啦,所以想去哥哥姐姐家里玩嘛。”邹铎拎着行李,一脸无辜。
沈旭辰赶紧提溜着这熊孩子找了个公用电话,指着电话对邹铎说:“现在、立刻、马上给你家里人打个电话。”
“我有手机的……”邹铎小声地说。
“那你倒是快打电话啊!”
“手机没电了嘛……”邹铎噘着嘴说。他看沈旭辰的脸色都快变了,赶紧又加了一句:“你放心,我不是离家出走,我在桌子上放了字条的,爸爸妈妈一定知道我来找你们了。”
不管邹铎怎么说,沈旭辰还是亲自给邹齐打了电话,得了邹齐的许可之后,他才带着邹铎回了钱湖镇。
放暑假的时候,城市里的孩子们在干什么呢?上各种补习班?上网?
农村孩子能干的事情就多了!他们夏天可以去小溪抓鱼找螃蟹,可以去山上躲猫猫,可以帮家里人喂鸡赶鸭养猪下地……邹铎简直要玩疯了。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看什么都新鲜。
邹铎精力旺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大中午别人都在午睡,他还能顶着太阳东奔西跑的。等到三周后,勤务兵来接他时,邹铎已经黑成了一块炭。勤务兵那个老实孩子差点没敢认。
顾望舒捶着自己酸软的腿,松了一口气,终于能把精力旺盛的熊孩子送走了啊!说起来,女人的体力难道真要差一点吗?沈旭辰明明也陪着邹铎一起玩啊,大太阳底下来来去去,怎么就觉得沈旭辰没有累的时候呢?
当然,除了玩,沈旭辰也押着邹铎读书了,否则不好向邹家交代啊。沈旭辰认真学习的时候,邹铎也要完成暑假作业或者预习初中课程;沈旭辰练习毛笔字临帖时,邹铎也需要临帖。估计是被邹齐训的,邹铎的服从性很高。只要他静下心来学习,那么效率还是不错的。所以,总得来说,这孩子还算可爱,就是精力太太太旺盛了。
邹铎回京都后,暑假就只剩下小半个月了,程以华依然不见踪影。
沈旭辰陪着顾望舒看了几期《超级新星》。他虽然不追星,却很看好其中的一个选手。那位颜值很高的男性选手今年二十,叫赵云恩,乐器专精,雅能拉小提琴,动可敲架子鼓。比赛到现在,他已经表演过五项乐器了。赵云恩的歌唱得也非常好,自己能写歌,作词作曲都没问题。他会英语和法语,外文歌也不在话下。
当然,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沈旭辰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在沈旭辰的上辈子,赵云恩是先混了国际再来混国内的。他在二十六岁时以华国人的身份于参演的第一部电影《影子杀手》中的主角身份获得了奥卡多影帝,以一个国际影帝的身份正式出道。国内的人这才一下子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此后,赵云恩在华国影视圈混得如鱼得水。与此同时,他在国际上依然混得很开。他多才多艺,不仅戏演得好,很多时候还包揽了电影的插曲创作。有不少八卦媒体暗示赵云恩来头很大,路子很广。值得一提的是,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非华国人,但赵云恩却拥有华国国籍。他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他非常爱国,对华国文化有一种狂热甚至盲目的崇拜。
这辈子,因为《超级新星》这档栏目的横空出世,没想到赵云恩竟然提前六年出道了。沈旭辰之所以有耐心陪顾望舒看这档节目,全然是因为他算赵云恩半个米分。
所谓半个米分,指的是沈旭辰不应援、不追新闻、不跪舔,米分得十分低调。但只要有赵云恩参演的电影上映,他都会掏腰包去电影院贡献票房。值得一说的是,赵云恩选片的眼光不错,基本上就没拍过烂片。
想到赵云恩上辈子是以国际影帝的身份出道的,这辈子却是以选秀明星的身份出道的——不是说选秀明星不好,但这身份档次也差得太多了——沈旭辰的心里就有一种自觉对不起男神的惴惴不安,因为这种结果完全是源于他那些策划案引起的蝴蝶效应。唉,但愿赵影帝这一世也能顺风顺水迅速走向巅峰吧,否则沈旭辰偶尔会想要分分钟切腹的啊!
第46章 生意外
快开学时,消失了一整个暑假的程以华终于联系沈旭辰了。
“你终于舍得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你已经被外星人抓走了啊!本来以为我住到钱湖镇上后,暑假里能找你玩了。没想到你那么干净利落地消失了两个月。”沈旭辰开着玩笑。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话自动加工理解了一番,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我也挺想你的。我们明天约时间见个面吧。你定个地方。”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带着一点点失真感。
“我随便,还是你定地方吧。”沈旭辰说。
“那cfk?”程以华问。
钱湖镇因为小,镇上只有一家洋快餐店,cfk脱离了它形影不离的好基友,独自开在钱湖镇上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处。在这个年代,哪怕是大城市里,cfk都是大人奖励孩子们考试获得好成绩的去处,更遑论是在钱湖镇上了。cfk完全是有钱人吃的玩意儿。当然,也是学生们过生日或小情侣们约会的好去处。
沈旭辰不喜欢cfk,他的胃是彻彻底底的华国人的胃。八大菜系或清淡或麻辣,无论怎么极端,他吃着全然没问题。但一吃舶来的洋东西,什么洋快餐啊,什么牛排咖喱啊,哪怕是高雅如法国大餐,沈旭辰的胃都要抗议一番。
身为土包子的沈旭辰,人生中第一次吃cfk时是在初三。
当时的班主任说了,如果学生们考得好,他就去钱湖镇上买cfk给大家吃。结果大家都考得不错。班主任重诺,果然买了好多份薯条。只是,从钱湖镇到汾水镇路途不短,沈旭辰吃上薯条时,薯条已经彻底冷了潮了。
沈旭辰觉得很难吃。沈旭辰的同桌用一种“你不懂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劝着他说:“你应该沾着番茄酱吃。”
沈旭辰朝那粘稠的一点点挤出来的番茄酱看了一眼,更不想吃了。
再后来,沈旭辰第二次吃cfk时是在大学,他点了一个汉堡……第一次吃到沙拉和黄油的沈旭辰,差点就吐了。
两次体验都不怎么好,所以甭管cfk的受众有多么广,脑残米分有多么多,沈旭辰对它实在无感。
“我不喜欢cfk……”沈旭辰理直气壮地说。
“中心广场的奶茶店?”程以华又问。
“两个大男人去喝奶茶?你不觉得太娘了吗?”沈旭辰说。
“书店?”程以华又问。
“可是,在书店里没法聊天啊。你约我出去,难道就为了彼此沉默着看一下午的书?”沈旭辰继续反驳。
“……那你说地方吧。”程以华说。
“我随便啊。”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深吸了一口气,他确定沈旭辰没法隔着电话线揍自己,便试探着说,“有没有人曾告诉过你,你这么麻烦,很像女孩子哎!”
“你td才像女孩子!”沈旭辰已经忘记了自己要以身作则正教育顾望舒不能随口说脏话了。
“你看,你这样发脾气撒娇的样子更像女孩子了!”程以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心情很愉悦。
你td才发脾气!你td才在撒娇!沈旭辰恨不得能把手里的电话隔着电话线糊到程以华脸上去。
两个毫无创意的大男人最后决定一起去压马路,压完马路逛超市。
第二天,沈旭辰早早到了见面地点。他站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正等着程以华时,眼睛余光瞄到了一个高个子男生。那男生似乎一直在看着沈旭辰。正如有些女孩在被男人行注目礼时会忍不住摆出更优雅的姿态来,沈旭辰作为一个gay,被一个男生欣赏着,他也下意识地挺胸抬头——不能让自己的仰慕者失望啊。
过了几秒钟,沈旭辰才彻底反应过来,他猛得转身,用手指着那个高个子男生:“艹,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一个暑假没见,程以华黑了很多,一身小嫩肉都成古铜色的了。头发更是剃成了板寸。而且,程以华的眼神中还多了点什么,整个人凌厉了不少。如果说,以前的程以华是个标准书生,那么现在的程以华像是个……
“你当兵去了?”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忍不住提起嘴角,说:“你看出来了?我暑假去了妈妈那里,探亲。正赶上新兵训练,我就和他们一起练了。这头发还是我自己理的,用刮胡刀剃的,是不是挺有型的?”
“训练挺苦的吧?”
“是有点……”程以华像是想到了什么,语气停顿飘忽了一下。
“嘿,那你跟着他们新兵训练,能摸枪不?”沈旭辰兴致勃勃地问。男人对于军械总是有种天生的热爱。
程以华摇了摇头,部队里有规章制度,他作为编外人员根本摸不到枪。不过很快程以华又得意了起来。他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又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你摸摸我身上的肉,肌肉全练出来了,我现在不用特意绷着都特别硬。”
程以华穿着一件白色条纹t恤,衣服很宽松,身材一点都不显。沈旭辰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程以华的胸口戳了一下,嘿,手感还真不错。他又忍不住摸了摸程以华的肚子。程以华整个人往后躲了一下。
沈旭辰伸着手呆呆地望向程以华。
程以华咳了一下,说:“那什么……很痒,不给你摸了。”
沈旭辰恼羞成怒地缩回手:“我本来就没想摸,还不是你一直在炫耀肌肉!”
八月份的阳光特别好,天气有些热。可能快开学了吧,路上人挺多的,学生们趁着假期最后的时间放纵一下。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因为街道不宽,偶尔避让行人时,他们的肩膀会互相碰撞一下。
街两边是商铺,大广播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
沈旭辰听得出来,有好几家店都正在放《超级新星》的选手们唱的歌。几个小女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口中也在叽叽喳喳聊着昨天的比赛。可见这个节目是真的非常火爆。沈旭辰心里有点小得意。
“你暑假怎么过的。最近看了什么新书没有?”程以华问。
“去了趟京都,带熊孩子感受了下乡土气息……对了,我一直在自学德语,现在交流不成问题了!”沈旭辰洋洋得意地说。按照沈旭辰的心理年龄,他本不应该这么喜欢卖弄的。但谁叫程以华作为一个天才,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智商碾压他呢,沈旭辰作为带着重生加金手指的成年人,也忍不住想要用智商反碾压程以华几回。
“德语?挺值得学的。在某些尖端科学方面,德国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程以华表示赞同。对于程以华而言,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是掌握一门新的工具。他常常是为了尽可能全面而透彻地掌握某种新知识而去学习新语言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
“等开学后,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交流了。”程以华说。
“开学?你还去学校吗?”沈旭辰随口问道。在沈旭辰的记忆里,程以华是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开始休学的,从此再没有来过学校。但是,沈旭辰重生后,程以华并没有休学。沈旭辰一直觉得奇怪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像是不明白沈旭辰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他说:“当然要去学校啊。而且,有件事情,我计划很久了,一直都没和你说,现在终于成功了。我和学校方面沟通过了,等开学后……”
事情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程以华那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的脑子都快要转不动了。上一秒,他还在和沈旭辰聊天。下一秒,沈旭辰就推开了他,把他整个人护在了自己身后。程以华从来不知道沈旭辰的速度竟然有这么快。
沈旭辰忍着胸口的疼痛,对着持刀人猛踹了一脚。那人飞出三米远,脑袋正撞在垃圾桶上,立刻就不动了。
沈旭辰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环顾四周,没有再看到可疑分子,便扯起嘴角对程以华笑了一下。要不是他的身体被改造过,估计他今天要废在这里了。
“快打电话叫急救!快报警!”程以华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立刻上前一步,横腰搂住沈旭辰。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胸口插着的那把刀,整个脑子都空了。他知道现在不能轻易挪动沈旭辰,要打电话让专业的医护人员赶过来。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做?
沈旭辰会不会有事?
那把刀插的地方有点偏,这个位置一定不会是心脏,所以沈旭辰会没事的,对不对?
路人们也被这几秒钟的事情惊呆了,好在这时候的人都没有后世人那般冷漠。除去报警和叫救护车的,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还凑上去,把那个已经昏过去的持刀行凶者给绑了起来。绳子由旁边服装店的老板提供。
“别怕,我、我会没事的。”沈旭辰虽然已经没有足够的积分用来购买治疗用品了,但他不久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现在阳光那么猛,他恢复力惊人,所以一定会没事的。更何况,那把刀插得不深,也不在要命的位置。
第47章 命中劫
程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程老爷子也不例外。别看他现在爱附庸个风雅什么的,其实他本质里就是个大老粗。程老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娶了媳妇,是附近村里有名的美人儿。一年后,妻子难产去世了,只留下一儿子。程老爷子给孩子取名叫程革命,然后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照顾,自己一挽袖子出去干革命了。
程老爷子是个敢打敢拼的,杀鬼子时特别不要命,在革命队伍中的地位自然也不断攀升。新中国成立后,程老爷子刚过不惑,位高权重,便又娶了一个媳妇叫孙战萍。孙家有钱有势。孙战萍又给程老爷子生了一个儿子叫程新国。
程老爷子一直没忘记自己的长子,等他辗转找到程革命时,程革命都已经娶妻了。孙战萍那边对程革命挺不错的,因为程革命大字不识、为人憨厚,根本没法对程新国造成威胁,她乐得做个贤良淑德的后母。后来,程革命和他妻子都过不惯城市里的生活,便又回了老家。有程老爷子看顾着,程革命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程革命和妻子生了程文化。程老爷子知道长子已经培养不出来了,就把心思放在了长孙程文化身上,时不时就把孙子接来自己身边住一阵子,和小儿子养在一起。程文化只比程新国小了三五岁,这两人名义上是侄叔,其实更像同辈人。等他们长大后,程文化去了军队。而程新国在程家、孙家的看顾之下,选择从政。
在程文化的内心深处,他并未觉得自己是京城程家的大少爷。所以,娶妻的时候,他娶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而不像程新国那样选择联姻。甚至于,在程文化和妻子秦钰都忙着工作没时间看顾孩子时,程文化选择把孩子放在了岳家,而不是把孩子送到京都里去。程文化的这种想法显然也影响到他的儿子程以华了。
程以华作为程家第四代中的第一人,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京都程家的人。在他看来,京都程家指的是他太爷爷(程老爷子)、太奶奶(孙战萍)、叔祖父(程新国)、叔祖母(杨悦)和堂姑姑(程秀妍)一家人。
当然,程以华对京都程家的人还是有感情的,程老爷子很疼他,孙战萍很和蔼,程新国、杨悦夫妻都对他不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程秀妍更是和他关系密切。
要说程老爷子那样的大家长式人物为什么同意把曾孙程以华养在秦家呢?原来,在程以华刚出生的时候,程老爷子曾找人给程以华算了一卦。
那位高人说程以华本是一飞冲天之命,奈何小人作祟,命中将有一劫,这劫若不能安稳过去,会于寿数有碍。所以那几年京都势乱,程老爷子就默认程文化夫妻把程以华养在钱湖镇上的行为了。
如果沈旭辰没有重生,他就不会和程以华成为朋友。
如果他们没有成为朋友,程以华就不会知道双胞胎其实是邹家家主的恩人的子女。
如果邹齐没有因此找到双胞胎,他就不会对程以华心生感激。
如果邹齐没有对程以华心生感激,那么邹家和程家虽然关系友好,却还不到互相了解然后亲密合作的地步。
如果邹程两家没有合作,那么程文化在完成秘密任务时就不会那么圆满,其中的主犯之一会逃脱追捕并选择报复。
在沈旭辰的第一世,程以华之所以会休学,是因为他被绑架了。
绑匪用程以华的性命来要挟程文化放人。虽然后来被救回来了,但程以华在那些丧心病狂的绑匪手中受尽折磨,两条腿都被废了,再不能行走。从此,程以华的性格变得很阴郁,他还患上了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因为智商太高,给程以华治病的心理医生都被程以华绕晕了,所以程以华的心理疾病一直没有被治好。他拒绝出门,拒绝和陌生人交流。秦钰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里看儿子,才终于让他的情况有所好转。即使后来程以华也算功成名就,但他从不出现在人前,他的生活已经被毁掉了。
这一世,因为有了沈旭辰,蝴蝶的翅膀扇啊扇,引起了一场大风暴。
首先一条就是邹程两家开始合作友好。于是,程文化在事情陷入泥沼后,第一时间用秘密线路联络了邹齐。当兵的其实多少有点痞,最遵守规定的是他们,办事不拘一格的也是他们。在邹家隐秘的帮助下,那个胆敢和境外反华组织合作并贩毒的小家族很快就被整个儿控制住了,甚至还钓出了一条藏在幕后的大鱼——那人本来是几年后被抓的。
只是,可能程以华命中注定有一劫吧,虽然坏人已经无法大手笔地绑架程以华用以威胁程文化了,但有人穷途末路狗急跳墙想拉着程文化的儿子陪葬。如果沈旭辰反应不够快,那刀是冲着程以华的心脏去的。
现在,程以华毫发无伤。他坐在急诊室外,将脑袋埋在两腿之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程以华而言都是一种折磨。他的衣服上都是血,那是属于沈旭辰的血。
秦家大舅和舅妈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大舅给沈秉忠打了电话。没过多久,沈秉忠和顾望舒也来了。沈秉忠神色焦急,顾望舒脸色铁青。他们不好冲着秦家人和程以华发脾气。沈旭辰又在急诊室里没出来。沈秉忠和顾望舒只好将心中的气愤、恐慌、担忧、焦躁等情绪统统压下去,强迫自己尽量冷静地等在急诊室外面。
“安城的专家医生正朝这里赶过来。”秦家大舅说。
别人家的孩子在急诊室内生死不明,秦家大舅根本不敢浪费时间,他反应迅速地联系了程以华的父母,让他们动用自己的人脉请了专家医生。从安城到钱湖镇,限速很厉害,正常开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但如果军方牌照的车可以超速行驶的话,那么医生们在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能赶到了。
沈秉忠胡乱地点了点头,眼睛还盯着急诊室门上的灯,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秦家大舅。
程以华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整个人仿佛已经成了一个僵硬的雕塑。
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才过去一会儿,急诊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沈秉忠、顾望舒和秦家大舅舅妈一起围了上去。程以华却恍然未觉,他依然僵硬地坐在那里,头埋在两腿之间,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灵魂。
钱湖镇上人口不多,环境安稳,从未出现过这么恶性的袭击事件。医生们虽然很专业,但着实好多年没遇到过伤得这么严重的伤者了。
主刀医生走出急诊室时忍不住偷偷松了一口气,见家属们围了上来,他语速飞快地说:“手术非常成功。病人运气很好,那刀卡在了骨头上,没有弄伤内脏。伤口已经顺利缝合了,接下来二十四小时是观察期……可能会有术后反应。如果这二十四小时能安稳度过,那么基本上可以肯定病人没有生命危险了。”
程以华这才动了一下。他整个身体就像是生了锈的机器。程以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朝急诊室冲过去,然后很快被人架住了。医生拒绝家属的探视,家属们只能隔着玻璃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沈旭辰。
很快,程文化和秦钰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这对在各自工作单位说一不二的夫妻不断朝沈秉忠鞠躬道歉,又一再表示感谢。到了晚上,孔得蓉作为邹齐的妻子也带着邹铎赶到了。邹铎是自己要跟来的,他很喜欢沈旭辰这个又能陪他玩又懂得超级多的哥哥。
大家一夜未睡。
第二天中午,沈旭辰终于醒了过来。麻醉药的作用过去了,但沈旭辰依然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受控制。作为曾经的医科高材生,他知道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沈旭辰觉得胸口很疼。沈旭辰艰难地转过头。
隔着玻璃窗,沈旭辰看到了等候在外面的人。他扯起嘴角笑了一下。不一会儿,医生和护士们就都赶到了。沈旭辰闭上眼睛。
“病人恢复得很好,他的伤口愈合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上很多。”
“注意术后休养。顺利的话,病人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考虑到病人的年纪,你们要注意调节病人的心情,可以给他做个心理疏导。”
从医生口中得到了肯定的话,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沈秉忠在面对程家人、秦家人时,终于不再摆一张臭脸了。他其实也知道这件事情不能怪别人。
程以华有错?不,他只是有个秉公执法一心为国的父亲而已。程文化有错?不,他只是尽忠职守对恶势力坚决不妥协而已。有错的是那些犯罪分子,是那些该挨枪子的人!
不过,顾望舒就不会这么想了。她再怎么成熟,也不过是个未成年人。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程以华的错,沈旭辰是因为程以华才受的伤!所以,顾望舒不会给程以华好脸色看。她甚至像一只护崽的母兽,拒绝程以华靠近沈旭辰的病床。
身为程以华的母亲,秦钰特意向单位请了假。此刻在病床上躺着的那个少年都是为了救自己儿子受的伤,所以秦钰觉得自己有责任要照顾好他。她是医生,懂得专业的护理手法,也知道该怎么给沈旭辰安排饮食。当然,秦钰完全可以花钱雇人做这些事情。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唯有亲自上手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
第48章 小媳妇
“你不进去陪着他吗?”看着程以华在病房外面磨磨蹭蹭,秦钰问。她的工作一直很忙,每年能陪在亲人身边的时间非常有限。不知不觉间,儿子已经长得比她还要高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他用脚尖在地上蹭了蹭,犹豫了一下,才说:“……妈,你给列个他可以食用的单子吧,我回家做饭,到饭点就给他带过来。”
想到儿子厨艺比自己还好一点,秦钰点了头,说:“行,我马上就给你列,注意点也会写清楚的。你别太担心,我前面和几位专家医生聊过了,沈旭辰的状况比我想象中要好很多。”
程以华又摇了摇头,不知是什么意思。
有个高智商的儿子注定要少了很多为人父母的乐趣。只要程以华不说,秦钰早已经弄不懂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了。秦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程以华的肩膀。
等程以华拎着保温杯回到医院时,可能是因为沈旭辰已经开导过顾望舒了,顾望舒虽然还臭着一张脸,但总归没有拒绝程以华进入病房。沈旭辰对程以华笑了一下,他现在不敢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因为怕牵扯到胸前的伤口,但微笑是没问题的。不过,因为肌肉僵硬,他笑起来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
程以华默默地把食物摆出来。
沈旭辰现在需要被喂食,因为他抬胳膊也会牵扯到伤口。
顾望舒霸道地把程以华挤开了,二话不说抢了喂食的工作。
程以华就在一边不错眼地看着,然后抓住一切时机凑上去帮沈旭辰擦个嘴儿洗个手儿,像个可怜的小媳妇。
沈旭辰没吃多少就不想吃了。
他现在虽然人已经躺在病床上了,但每天的日常任务不能不完成。一小时学德语,四小时学习,每天必须要有五个小时用于完成强制性任务。好在沈旭辰有小黑屋,把时间比例设置成1:1的话,是不消耗积分的,因此沈旭辰在大部分时间都把精神体放在了小黑屋中。
这么一来,在外人看来,沈旭辰大部分时间就都在昏睡了。
“这是正常的,每个人的自我修复方式不一样。病人在睡眠中能得到更好的修复。”专家们在仔细检查了沈旭辰的身体之后,信誓旦旦地向家属们保证。
因为沈旭辰恢复得好,家属们反而好像没什么事情做了。几天后,孔得蓉带着邹铎回了北京。程以华的爸爸程文化也回军区了。顾望舒不是铁人,等她终于因为洗澡等事情离开医院时,程以华才如愿以偿地能近距离守在沈旭辰身边。沈旭辰从小黑屋中出来时,正看到程以华一张放大的脸。沈旭辰眨了眨眼睛。
“我……我想去楼下晒会儿太阳。”沈旭辰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在问过秦钰的意见之后,向院方借了把轮椅。程以华小心翼翼地把沈旭辰抱到轮椅上,推着他去了一楼的小花园。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下来,沈旭辰觉得舒服极了。服用了光明之泉以后,他现在就像是一株植物,阳光是他生长所需要的养分。只要能待在阳光下,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的伤口处的细胞正在不断地更新分裂生长。
“你不要自责。”沈旭辰安慰程以华,说。
程以华摇了摇头,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佐佑网怎么样了?还有我的,《骑士》的反响如何?”沈旭辰换了话题。他其实很清楚,对于程以华这么有责任心的人而言,只要沈旭辰一天没恢复生龙活虎,程以华就一天不可能不会自责。
“《骑士》的题材偏冷,但不久前引发了一次收藏爆发,一下子增长了五百多个收藏。我稍微注意了下,好像是网上有人在某个小圈子论坛中提到了你的文。对了,你的作者收藏也涨了四十多个。”程以华喜欢拿数据说话。
“哦,挺好的。一口吃不成胖子,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就十分心满意足啦。按照我的写作速度,也许等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就成为大神了。”沈旭辰说。
因为是完结之后发文的,沈旭辰基本不存在断更的情况,再加上他构思新颖,肚子里有货,写出来的东西有情节有内涵有新意,因此“九日星辰”这个笔名的死忠读者一直稳定增长着。
更重要的一点是,沈旭辰很多产,基本上旧文完结马上就开新文,自然让读者们很满意,这使得他的读者不易流失。再加上佐佑网给沈旭辰开了后门,只要沈旭辰保证质量,他们给的榜单都很不错。照这么写下去,沈旭辰迟早能写红了。
而在网文的高速发展期,花三年左右的时间若是能成为大神,沈旭辰真的非常知足了。他最喜欢增长名望值了,一个名望值就代表着一万积分啊!
晒了一个小时左右的太阳,程以华按照秦钰的嘱咐,要把沈旭辰送回病房去。程以华一直是个非常有时间观念的人。
沈旭辰一脸怨念地看着程以华:“我想再晒一会儿太阳……”
“不行。妈妈说,你不能在外面待上太多时间。”程以华说。
“晒太阳真的很舒服,我想再晒一会儿。”沈旭辰使劲睁着自己的大眼睛,努力让程以华看到他内心深处的渴望。
程以华默默转开了脑袋,说:“不行,要听妈妈的话。”
要是恢复太快了,说不定医生们会怀疑……可见晒太阳虽然很有帮助,但还是要有所控制。做人必须要低调,否则人体实验室在等着你啊!想到这个,沈旭辰松了口,说:“那好吧,我们回病房吧。”
“如果……我可以再陪你十分钟,十分钟后,我们无论如何要回病房了。”程以华说。
“行,十分钟就十分钟吧。”沈旭辰闭上眼睛,努力享受今天最后十分钟的“光合作用”。他毕竟不是真正的植物,月光对他而言也是有作用的,并不是非要太阳光不可。大不了等大家都睡着以后,他再爬起来享受月疗好了。
没过几天就开学了。鉴于沈旭辰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他顺利请了病假。
因为程以华的坚持,他也拿到了假期。
沈旭辰的脑洞一直很清奇,一不小心就想到了,后世妻子生产时丈夫也是有产假的,这和他们现在的状况挺像的呢。啊,呸呸呸,一点都不像!妻子生产是个什么鬼!这个脑洞必须差评!
秦钰知道自己儿子的智商,完全不怕耽误几天的课程,要不是她压着,程以华早几年就想考大学了。所以,她没有强迫程以华必须去学校,那假条,还是她亲自跑了学校,帮程以华拿到的。
说真的,秦钰这些年一直压着程以华循序渐进地读书,就是怕这儿子被养成了高分低能。所以,秦钰一直主张让程以华和同龄人多交流交流。不负所望,程以华不是果然交到一个好朋友了吗?沈旭辰也是个好孩子,就算没有这次的救命之恩,秦钰都很为自己儿子交朋友的眼光自豪。
顾望舒只好一个人不甘不愿地上学去了。临走前,她狠狠地瞪了程以华几眼。
沈旭辰的一日三餐照样还是程以华负责的。程以华秉着少食多餐的原则,把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厨房里了。即使是清淡的病号饭,程以华也做得十分美味,秦钰都忍不住跟着咽口水。沈旭辰觉得自己一定是长胖了。
一直到十月份,沈旭辰才终于被允许去上学。
“亲爱的同桌,我好想你啊!”蒋浩夸张地向沈旭辰敞开了怀抱。
升了高二以后,因为涉及文理分科的事情,班里的人员稍微变动了一下,但变动得不多。而因为个子比较高的缘故,沈旭辰还是坐在教室靠后排,同桌依然是蒋浩。
路求真毫不客气地把蒋浩的手拍下去了:“你小心点,沈旭辰刚出院,可经不起你那毛手毛脚的。”
沈旭辰在街上被人刺伤的事情闹得很大,怡湘县的本地新闻都有所报导。虽然那个本地台基本上没什么人看。在公开报导中,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那个行凶的人被当成了精神病,他刺人的动机自然被弱化了。程以华压根就没出现在新闻中。所以,知道“真相”的同学们都很同情沈旭辰,觉得他运气不好。
沈旭辰笑了一下:“没关系的,我已经好了。”
班里好多同学都围了上来,对着沈旭辰七嘴八舌地说话。管凯威也凑了上来,仔仔细细将沈旭辰打量了一番,说:“嘿……你这最起码胖了五斤啊!你那下巴都有圆的迹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坐月子去了!”
坐月子是个什么鬼哦!沈旭辰哀怨地朝程以华看了一眼,还不是因为程以华的厨艺太好了。
哎?程以华怎么还在这里?
沈旭辰立刻转身对程以华说:“要上课了,你快回自己班里去吧。我这边没事,你就放心好了。”
“你让他回哪里去?他也是我们班的啊!”江山忍不住叫了起来。
“啊?”沈旭辰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同学,周围的人都点了点头,证实江山说得没错。程以华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第49章 华承杯
沈旭辰赶紧把程以华拖到教室的一角,问:“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和我一个班了?我的身体真的没事了,你犯不着这么紧盯着我继续照顾我。”
不仅是成为同班同学了,我们现在还住进同一寝室了。程以华在心里默默地说。
他们这个年级共有十八个班。文理分科以后,一班到十二班是理科班,十三班到十八班是文科班。所以,一班到十二班的学生中,选择理科的保持不动,选择文科的被抽出来,塞到六个文科班中去了。同理,在十三班到十八班中,选择文科的学生保持不动,选择理科的被抽出来,塞到十二个理科班中去了。
这意味着,就算文理分科了,高二六班的大部分学生都还是来自于高一六班的原班人马,只不过少了十几个文科生,多了十几个从十三班到十八班中抽调过来的学生。
这么一来,程以华是无论如何都到不了六班的,他既然选择了理科,那本应该还是三班的学生。而现在,程以华不仅到了六班,甚至因为万明海选了文科的缘故,程以华还占了原本属于万明海的床位,成了沈旭辰的下铺。
“不是因为你受伤的这件事情。”程以华老老实实地承认,“事实上,读高一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准备了。我本来暑假时想和你说的,但是没赶上。”
沈旭辰闭了闭眼睛,然后猛然张开,恍然大悟了:“怪不得你高一连着十几次考试都没有尽力发挥,一直让自己落在年级十几名之后……你是不是觉得,如果你一直考年级前三的话,当你高二想换班时,你们班主任会不同意?”
程以华点了点头。他的确蓄谋已久了。事实上,在高一第一学期的后半学期,他就打算要换班了。和数学老师合不来是一个原因(不得不说那老师真恶心,程以华见到他就觉得自己要像女孩子一样生理痛了),更重要的是,三班里没有沈旭辰啊。
沈旭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501寝室的成员没怎么变动,就少了个去读文科的万明海,多了个程以华。程以华睡下铺,因为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来学校,他的床上被室友们堆满了东西。等程以华销假之后,室友们才急急忙忙把床铺整理出来了。沈旭辰的床铺因为是在上铺才幸免于难。
不一会儿就上课了。沈旭辰不好继续追着程以华问。不管怎样,程以华都已经是六班学生了,这是改不了的。
沈旭辰销假的时机非常巧,第二天就是高二学期的第一场月考。当然,对于学霸而言,月考真是小事啦,大家不用在意的啦!沈旭辰用年级第一的成绩证明了自己即使缺席一整个月江湖地位依然如故的霸气。
这次的年级第二是程以华,他把顾望舒甩到身后去了。
对沈旭辰而言,有个不太好的消息。文理分科之后,考试排名也就分开算了,沈旭辰考了第一之后拿到的积分少了三分之一,因为和他竞争第一的考生减少了三分之一。要知道自从兑换了光明之泉以后,沈旭辰就是一穷二白的啊,他简直要对这个分科的世界绝望了。系统君,敢大方点么?
即使沈旭辰觉得自己已经恢复健康了,但他依然是班里的“熊猫”。知道他胸口动过手术,一直很吝啬开假条的班主任直接给他开了整个学期的假条,这意味着沈旭辰在这一学期里都不用进行晨跑、课间操和晚跑了。
值得一说的是,六班换班主任了。新班主任也姓宋,但却是个男的,教英语,看上去是个非常和气亲切的三十岁上下的小年青(学校里有很多年纪大的老师,三十岁真不算资历老的)。
高一时候的班主任小宋老师继续带六班,但她不当班主任了,只做数学科目的任课老师。为了以示区别,我们把小宋老师叫成宋数学,把现在的班主任叫成宋英语。宋英语这个人没什么脾气,尤其和宋数学比,他简直就是菩萨了!就算当面碰上学生违纪违规,宋英语也往往是呵呵一笑就过去了。
不过,沈旭辰倒是很清楚,这位新班主任宋英语其实挺蔫儿坏的(比如说他在班级企鹅群里有小号,学生们竟然连着两年都没发现什么不对,清理了很多次也没有把老师的小号清出去),学生们的那点心思根本瞒不过他。当然,这老师同样也很负责,和高一时严厉的班主任宋数学比起来,他简直就是在实行老子的无为而治,偏偏六班的学习风气和学生们的积极性都比高一时好了不少。
江山十分眼馋沈旭辰的假条。因为不用晨跑的话,这意味着沈旭辰每天能多睡一会儿。当然,沈旭辰没有赖床的习惯,他每天依然是在起床铃响起后,就第一时间起床的。喜欢赖床的江山真恨不得能和沈旭辰换一换。
除此以外,沈旭辰现在的伙食也非常好。秦家特意请了一个保姆,一日三餐往学校里送饭。既然送了,多一份少一份就没差了,连着程以华和顾望舒都吃上了好的。沈秉忠不愿意占别人家这个便宜,每个月都会交给秦家保姆一些买菜的钱。食堂里总是人山人海,他们三个人坐在某个小角落里吃,倒也不会让人注目。
两个学霸销假之后,六班的学生们从此生活在了水深火热之中。
本来吧,有沈旭辰一个就够打击人的了。沈旭辰上课基本不听(因为他的自学进度远超老师们的上课进度),自习课基本不用于做作业(上课时当堂完成了),就寝后基本不打手电(其实都去小黑屋中努力奋斗了)……偏偏这人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啊,兄弟们不服气的只管把袖子撸起来,咱们一起揍这小婊砸!
现在吧,有了程以华,他和沈旭辰加在一起,打击起人来就是双倍的了。
程以华上课基本不听(他在打瞌睡),自习课基本不用于做作业(他作业基本靠抄,遇上大家都不会做没处抄了,他才会自己动笔),就寝后倒是打着手电挺努力的(你敢把你看的书封面漏出来么?敢么?母猪产后护理是什么鬼?)……总的来说,程以华这货比沈旭辰更欠揍,因为沈旭辰起码看上去像个好学生,程以华呢?
就连沈旭辰近距离围观过程以华在学校中的生活之后,都有一种风中凌乱的感觉。
高二之后,学校里的竞赛活动一下子多了起来。鉴于怡湘县穷且落后,钱湖高中的学生玩不起机器人、动力帆船什么的,所以钱湖高中会组织学生参加的竞赛就只剩下全国高中生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征文等等)大赛了。这种比赛就靠笔试。学校方面只要组建几个考场,安排下几位比较权威的监考老师,基本上不用再准备别的什么了。
而且,这种比赛和大部分学生都没什么关系。省级比赛的时间特意定在周日。大家在自习的时候,很可能参加竞赛的学生就已经把考试考掉了。过段时间,教学楼一层的报告栏里贴了张荣誉名单,大家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前段时间有某某竞赛啊,原来这竞赛是校级省级的啊,原来某某同学再创佳绩了啊。
十月份快过完的时候,沈旭辰被班主任叫去了办公室。
宋英语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报名表,交给沈旭辰,说:“我注意到你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式,所以就算给你安排了别的事情,也不怕耽误你学习。因此,我在网上给你下了这张报名表,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报名参加一下。”
“华承杯全国高中生风采大赛?”沈旭辰看着手里的报名表,把那一行大标题念了出来。
宋老师见沈旭辰似乎有些兴趣,很高兴地说:“对……风采大赛每隔三年举办一次,这一届叫华承杯。让你参加这个比赛其实是我的私心了,因为学校方面并没有关注过这个比赛。你也知道,我们学校学生的状况啊……怎么说呢,大家都是好孩子,很勤奋也很聪明,但可能是在小地方待习惯了,很少有能压得住场子的。”
“就拿自主招生来说吧,明明每年笔试都能过好几个,可一到面试全被刷下来了……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太差劲吗?不是的,只是大家见的世面太少了,接受到的讯息也太少。其实等他们上了大学,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
“话说回来,关于这个比赛,作为你的老师,我非常相信你的能力。你完全可以去试试!”
“省级资格赛在这学期期末,是以笔试为主的,但也有包括英语命题演讲和语文半命题演讲在内的面试,到时候我给你批一周的假,尽够。”
“如果顺利的话,全国大赛在明年暑假,按照比赛流程,需要的时间相对而言比较多。初赛就占了七月份的时间,决赛的话要到八月中旬了。本来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里,学校是强制性要补课的,但以你的成绩,其实不怕耽误……要是你真进入国家级比赛,校领导是一定会放行的。”宋老师其实都已经计划好了。
沈旭辰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先不说全国赛,只说近在眼前的省级资格赛。笔试的话,自己肯定是没问题的。为了能在各项竞赛中拿到最好的成绩(以便拿到系统积分),沈旭辰已经把高中课程都自学完了。而且,每天必须要完成的学习任务,他根本就没有浪费过。再说,沈旭辰的课外阅读量也不是盖的。
至于演讲,英语的话,沈旭辰相当有自信,口语利索,词汇量大,背完了整本牛津词典的他还怕什么?
语文的话,就更不成问题了。沈旭辰那么多作文难道是白写的吗?那么多稿子难道是白投的吗?唐诗宋词汉赋是白背的吗?成语词典、新华词典是白翻的吗?那么多历史典故是白记的吗?国内外经典名著是白看的吗?基因改良液是白吃的吗?银河一号是白买的吗……
肚子里既然有货,普通话又标准,长相也不吓人,还怕什么?
所以,不如报名试试?
第50章 石灰水
在沈旭辰思考的这段时间里,宋老师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放在桌子上摊开。
宋老师指着纸上写的东西,对沈旭辰说:“这是我整理的历任冠军的名单。你看这位,是思贤杯的冠军获得者,前年进入外交部的,媒体对她高度赞扬,称她作为一名亲切睿智的东方女性给外交部注入了全新的活力。你再看着几位,这位是强国杯冠军获得者,保送上了华大,四年读完了博士,现在某研究所工作。这位是上一届齐礼杯的冠军获得者,高中毕业就直接出国了,当时手上握着好几个世界顶尖大学的offer……”
知道宋老师是真的用心了,沈旭辰点了头,说:“行,我这就回去把报名表给填了。”
“我和你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增加你的心理负担,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已经很优秀了,但是你的眼界不能只放在钱湖镇,或者是怡湘县这么小的地方。你要多出去走走。世界很大,机会很多,路在脚下。”宋老师说。
沈旭辰又点了点头。
当沈旭辰回到教室,程以华正趴在他位置上睡觉。沈旭辰走过去推了推程以华:“你昨天晚上又是几点睡的?”
“可能三点吧……阿虎,我想吃苹果。”程以华懒洋洋地给了沈旭辰一个眼神。在医院里,程以华常听见沈秉忠和顾望舒这么叫沈旭辰,他很快就学上了。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在抽屉里,你自己拿。话说,你就不能把作息改改吗,晚上好好睡,白天再看书啊。反正你上课也不听。”和程以华住进同一寝室后,沈旭辰终于知道程以华的黑眼圈是怎么来的了,难怪他之前送了系统商店中买的药香小枕头都不管用。
程以华翻出苹果,咔嚓咔嚓地吃了起来。这苹果是沈旭辰在系统商店中换的,不光是顾望舒,现在连程以华也成为系统苹果的脑残米分了。
“这是什么?”程以华瞄到了沈旭辰手上的报名表,问。
沈旭辰懒得解释,直接把报名表递给程以华了。程以华的阅读速度非常快,他扫了几眼后,就差不多把整张纸的内容看完了。看完之后,程以华表示自己不感兴趣,又把报名表还给了沈旭辰。
程以华啃完了苹果,还不舍得把位置还给沈旭辰,一直到上课铃响,他才慢吞吞地站起来,懒洋洋地回了自己的座位。程以华顺手把啃得只剩下一点点的苹果核丢进了垃圾桶。
这一节是化学课。升高二以后,六班换了一小半的任课老师。化学老师就是新换的,新化学老师是个有着地中海发型的小老头子。才给六班上了不到两个月的课,化学老师在班里的地位就已经超过身为中年大帅哥的物理老师了。
为什么化学老师如此受欢迎呢?因为他非常非常幽默。他最喜欢冷着一张脸讲笑话。不,可能不是笑话,因为当学生们笑起来的时候,他总是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眼神中透露出“我艹你们在笑什么”“年轻人真的很无聊哎”这样的讯息。也就是说,化学老师是个不自觉的幽默人士。
“程以华!”化学老师面无表情地叫出了这个名字。
学生们立刻哄堂大笑。沈旭辰默默把自己的脸埋进了胳膊里,又来了,所谓化学老师和程以华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又来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化学老师很不喜欢程以华,明明程以华成绩这么好,对吧。不喜欢就无视吧,偏偏化学老师每次上课时,都要在程以华睡着后,一脸嫌弃地把程以华叫起来回答问题。注意,是睡着后。如果程以华这一节课没有睡,那么化学老师会无视他整节课。
程以华朝黑板扫了一眼。黑板上的题目是化学老师自己出的,关于几种气体分别或者依次或者混合加入澄清石灰水中的反应。几道题的题干看上去几乎一样,但其实它们中有几个字眼的变动,这就使得它们的答案完全不一样。
这里说句题外话,化学老师水平很高,非常喜欢自己出题目,他教了几十年的书,对考点把握得极其到位,出题的水平非常有一套。即使是临时出题,化学老师也能把摩尔数值、化学方程式的配平数值在几秒钟之内安排得刚刚好,这样学生解题的时候就不会出现什么数值奇怪的答案了。
程以华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分别给出了几道题的答案。沈旭辰朝自己的草稿纸看了一眼,程以华的答案和他一样。
“程以华说得对不对?”化学老师面无表情地问。
“对。”底下有几个学生零零散散地说,声音中透着一股不确定。
“错啦……”化学老师瞪着那几个说对的人,把“啦”字拖得很长。
沈旭辰又朝自己的稿纸看了一眼,他的答案和程以华是一样的,他觉得自己的解题思路完全没有问题,那么,老师其实是在诓大家吗?
很明显,除了沈旭辰以外,别的几个学生也是这么认为的。当下,就又有几个零零散散的声音说:“老师,没有错啊!”
“哎呀,我说你们错啦,就是错啦。”化学老师露出了一脸不耐烦的表情,他做起这个表情来实在是太逗了,底下人又忍不住一起笑了起来。化学老师是老师中的卓别林,他面无表情说话的样子引人发笑,他脸上表情一多,无论做出什么样子来,大家又继续笑。很多时候,学生们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但大家就是想笑啊。
化学老师转身指着黑板上的题目,问:“这是什么?这是澄(deng)清石灰水!我是你们的化学老师,不是来教你们语文的。程以华刚就念错了。你们偏还说他是对的。澄(deng)清石灰水,不是澄(g)清石灰水。”【注解1】……我以后可以很自豪地对朋友说,我的语文是化学老师教的。底下的学生们纷纷忍着笑。
“程以华坐下吧。”化学老师终于舍得让站了已经十分钟的程以华坐下了。
沈旭辰回头一看——高瘦高瘦的程以华坐在最后一排——他发现程以华虽然睁着眼睛,但他显然已经魂游天外了。
程以华最近好像被某个假设迷住了,那是世界七大数学难题之一,是二十世纪数学的制高点。至今尚无一人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关于那个猜想的合理证明。现在数学界里有很多定论的前提都是“如果某假设成立……”,因此无论这个猜想是被证明还是被否定,都足以在数学界引起轰动。总而言之,这个猜想十分高大上。
沈旭辰跟着看了几本超厚的论著之后,就拒绝和程以华一起看书了。沈旭辰和程以华不一样,他对数学没有生成浓烈的兴趣,没有兴趣自然就没有动力。而程以华呢,数学在他眼里,是一位高妙绝伦的美人儿,这让他很有兴致。
不过,程以华的喜爱总是很单纯又很随性。怎么说呢,他喜欢数学这个美人儿,但这个美人儿却又不是他生活的全部。别看他最近沉浸在某猜想中,整天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其实他没有产生丝毫要攀登这座数学高峰的雄心。也许过段时间,他感兴趣的东西就又变成另外一个了,就像个不断更换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越和程以华相处,沈旭辰就发现自己越不懂这个人。他永远都不知道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他的兴趣在哪里,除非程以华自己说出来。
下课后,沈旭辰把风采大赛的报名表填写清楚,然后拿去英语组办公室交给了宋老师。回班级的路上,他和许敏旻擦身而过。上辈子,没有这么多事儿,他们做了三年同学,没交情也没交流,可能就知道班里有这么个人。这辈子,因为许敏旻的闹腾,后来她自食恶果,结果在六班待不下去了,文理分科时就选了文科。
沈旭辰注意到许敏旻的头发是做过了的,很直,直得有些不自然。
钱湖高中对学生们的仪容仪表查很严,女生们不准烫头发染头发,甚至不准让头发披散着。不过,有女生会偷偷去烫个离子烫,头发拉直了,倒也挺好看的。虽然明文规定不准披头散发,但毕竟是寄宿学校,女生们总会要洗头的吧?洗完头,头发还是湿的,总是要披着的吧?披着的时候就显出烫过离子烫的头发的好看了,直直的,不毛糙,一低头,一甩发,都是柔情啊。
只是,学校里做头发的女生不多。校纪校规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离子烫挺贵的,在怡湘县内,一般的高中学生谁舍得花一个月的生活费就只为了做个头发呀?想到上次许敏旻被请家长时,那对来学校的衣着陈旧神情木讷皮肤黝黑手掌皲裂的中年人,沈旭辰就忍不住摇了摇头。不知父母恩啊!
谁的日子都是自己过出来的,许敏旻自然也是如此,随她怎么过吧。沈旭辰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注解1】我当年念书的时候,这个字是念deng的,语文练习册上也是这么写的,deng才是标准答案,虽然大家都习惯念g,就连老师们也不例外。现在不知道了。汉语词典什么的再版都不一样,比如说shui服和shuo服。
第51章 大叔控
程以华和双胞胎一起吃完晚饭。保姆把碗筷收拾好,很快就离开学校了。顾望舒没留太久,她还有衣服要洗,匆匆回了寝室。剩下程以华和沈旭辰对视一眼,沈旭辰说:“我要去大操场那边练习吹箫,你呢?”
“一起去。”程以华说。
沈旭辰便和程以华并肩走着去了操场。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大操场位置偏僻,这时候并没什么人。程以华脱了校服上衣,把衣服垫在草坪上,说:“你就坐在这里吹箫吧,我去跑步。”他本来不是个爱锻炼的人,但可能是因为暑假时跟着新兵被操练过吧,他也许是不舍得自己练出来的肌肉(沈旭辰猜的),因此现在每天都会注意运动量。
沈旭辰取下箫的罩子。以前,他常一个人跑到偏僻的地方练习吹箫。那个时候因为没人注意,他完全可以把箫放在系统的格子空间里,到了地点再把箫拿出来。可现在不行了,程以华喜欢跟着他,他要是凭空变出一支箫的话,会吓到人的。
好在程以华这个人并不烦人。他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就好比现在,沈旭辰一心一意地吹着箫,程以华就沿着跑道慢慢地跑着。谁也不耽误谁。
什么,刚吃过饭以后最好不要进行剧烈运动?高中男生都是不信这个的——就算信也不会按照这个准则去养身的——班里好几只篮球爱好者都是一放下筷子就抓紧时间跑去篮球场的。再说,程以华的慢跑倒也不能算是剧烈运动。
一个小时过后,沈旭辰收起箫。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操场那么大,沈旭辰已经看不见程以华的身影了。
这附近都是树。钱湖高中历史悠久,即使老校区弃之不用,这里已经算是新校区了,但校园内的树也有了二三十年的历史,郁郁葱葱,很是繁茂。沈旭辰觉得有些冷。好在因为箫声停了,他只等了三五分钟,程以华就跑到他面前了。
程以华的头上都是汗水,沈旭辰递了一张餐巾纸给他。程以华胡乱地擦了汗,捡起地上的衣服,就和沈旭辰一起走回了教室。
从大操场到新教学楼要跨过大半个学校。虽然现在还不到上晚自习的时间,但校园里已经几乎没有学生走动了。进入高二以后,很多班级的老师都会要求学生们提前到教室进行自习的。也就是沈旭辰仗着宋英语脾气好,再说,他还真不缺这一点学习的时间,因此每天都会在晚饭后去练习一下吹箫。
一到晚上,程以华就变得特别有精神。整个晚自习的时间,他都没有睡觉。除去抄作业花了小半节课,剩下的时间,他都用来自己和自己下棋了,下的还是围棋。他有一副浓缩版的围棋棋子,只需要小半张课桌就能把棋盘铺下了。
蒋浩盯着程以华看了好一阵子,看他自得其乐很有一套。蒋浩收回目光时又看了眼沈旭辰手中的《西方绘画史》,沈旭辰正面带欣赏。蒋浩再看了下自己手里密密麻麻写满字的作业,终于忍不住用头敲击课桌桌面。明明自己才是学渣啊,看在学渣都在认真写作业的份上,请问那边两个学霸你们就不亏心么?!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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